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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七天、一百六十八小时通常这段时间,新婚夫妇都是在蜜月旅行中度过,可是特别的她有特别的待遇。
她花了七天和那群高大的男人斗智,可是除了第一回合外,她几乎场场败阵,再没挖到任何有关“他”的资料昨晚,雷斯送另外三个人到机场,从现在起,整个房子剩下空荡荡的氧气,以及几个不爱说话、成天走来走去忙个不停的佣人。
好无聊哦!想出去,可是想起口袋空空,还是安分点好。
何况,那几“丛”高大的保安人员在门口走来走去,几双眼珠子全绕着她转,好像在防十亿元长脚逃跑似的,弄得她连走到花园的兴致都没有。
走过长廊,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全是一些摆设高雅的总统套房。
吧嘛!他钱太多可以拿去开救济院、孤儿院、养老院干嘛拿来盖房间养蚊子,这种人头脑装“塞”不通、不通。
是了,五楼上回那群男人说“他”住在五楼,反正闲得发闷,就寻他来玩玩,他越不想让她见到,她就非得去把他给挖出来不可。
抓起裙襬,在膝盖上方打个结,免得阻碍行动。她三步并两步,一楼一楼往上攀。
可是咦?楼梯怎么到第四层就没了?难不成到五楼要攀绳索或吊钢丝?她来来回回在原处转了几圈,摸不到上楼路,想想算了,不玩啦!
她走过长廊,一间一间数着,她的房间在二楼,从没走到过这里,一、二、三也是八间房,不过色系不同,这里都是以蓝色为主色调,二楼则为黄色系。
色系不同说不定摆设也会不同,她随手打开一扇门,玺郡看到一个面向窗子的男人。
有人耶!她在这个屋子内又发现一条生灵。
“嗨!你好,我是童玺郡。”先礼后兵、礼多人不怪,反正多礼就不会错了。
那个男人的背明显地怔了一下。
“对不起哦!我打搅你了吗?”通常正常人在这时候都会“多礼”地退出房间,可是童玺郡一向和常人不同。
她慢慢地移步到他身体右边,仰头看他。
帅她的大脑当机了,帅男人耶!天下无双、举世无敌的超帅男人,轰隆,猛地出现在眼前,没有干冰、没有气泡,这种出场方式太寒酸。
好想抬高手,把那帅脸从头到脚摸上一摸,吃吃这块味鲜料美的嫩豆腐噢!no、no、no,她不可以那么淫荡,别忘了自己是已婚妇女,将来要立座贞节牌坊来玩玩的女人耶!
可是放着美食在眼前不去动她又不是冷感女人她想口水一定沿着下巴蜿蜒成河了啦!她站在吃与不吃之间徘徊犹豫。
玺郡的表情让煜棠想笑,在她眼里他看见自己成了刚上桌的万峦猪脚──她就是有本事制造他的好心情。
没打算和她见面,可是她的好奇心太过旺盛,迟早会碰上。但煜棠没料过会是现在,本想搭安装在这房间暗室里的电梯上五楼,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闯进来了,快得让他措手不及。
“有事吗?”他冷淡开口。
“就是没事才会无聊到四处乱闯,闯进你的闺房来了。”漂亮男人和漂亮女人的房间都叫闺房吧!不知道耶!她的国文一向比英文差。“你忙不忙,如果不忙的话,陪我聊聊好吗?”
不介意拿热脸贴在人家的冷屁股上,帅哥的冷屁股总强过丑男的热怀抱吧!
他停了半晌,然后开口问:“你想聊什么?”
“嗯先从身份说起好了,我是这个家的新女主人,你呢?”
“我是主人的朋友。”他的脸一直对着窗外,没移动过姿势。
“真的吗?你和雷斯、项华那堆人是同一挂的吗?”
“你们很熟?”难掩的醋意,一闪而过。
“不太熟,他们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有空我就找他们斗斗法,否则太闲人会生病的。”要她和那个冷面祁战“熟”?算了吧!还是生的好、生的好。
“无聊怎不出去找朋友、同学?”这是关心,好动的她怎能被关住。
“去跟他们解释我荒谬的闪电结婚吗?才不!要是碰上以前的小学妹,我肯定会被她们的眼泪鼻涕淹死。”坐在床沿,看着帅哥的背影,光看都舒服“意淫”真是种不错的享受呢!好啦!往后太闲就来找这个帅哥意淫一番。
“这个婚姻让你很委屈?”
“当然,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耶,你看过哪个新娘都上花轿了,还不知道自己老公是圆是扁,喂,你这房里有没有针孔摄影机?”
“有!在墙角。”
玺郡跳起来搜寻,最终找到那个小东西。她对着它扮鬼脸“神主牌老公,看到没有,我正在勾引你的帅帅朋友,你再不出来,我就演出红杏出墙记给你看。”
煜棠支着,虽极力遏抑,仍然笑得满腹快乐。
她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笑起时眼角的鱼尾纹,天真是性感,和老爸那种类似沙皮狗,会夹死飞行虫的的皱纹完全不一样。
“窗外有美女吗?为什么你不转过头来,我好想看看你哦!”她的话止住了他的笑,沉吟须臾,他发出难辨的叹息声,然后转头向她。
玺郡看着他的脸,久久不发一语。
那是张散发着浓厚男人气息的脸,薄薄的宽唇、粗粗的黑眉,他的五官像雕刻刀下的艺术品。不过在左脸接近唇边处有块直径五公分的伤疤,狰狞而丑陋──那是烧烫伤留下的吧!
“吓着了?”他刻意轻松,语气却是凝重。
“不!好加在!”
“你说什么?”她的回答让他起了满头浓雾。
“我说好加在,幸好你脸上有伤,不然你的老婆岂不是太没保障?你想想看有哪个女人可以忍受男人长得比自己美?要是我就受不了。”她走向前去,把意淫化为实际行动──伸手抚上那片伤疤。
“很痛吗?”轻轻柔柔的碰触,她怕把他的旧创弄疼。
“当时是很痛,现在结了疤,没感觉了。你不觉得很可怖?很多小孩看到我都会被吓哭。”他讶异她的反应。
“要我评论这个伤口吗?嗯崎岖不平、丑得很均匀,不过你要是在上面贴几张仟元大钞,不但不会有人吓跑,相反的,还会有人挤上前来想和你握手。”
她不但不怕他脸上的疤、他腿上的不便,相反的,她很喜欢他身上那股让人感到舒服的亲切气质,和安定人心的沉稳。
“你真不害怕?这道伤很可怕”他想再次确定她的感觉。
“会吗?长得比你丑的人可多着咧!像吴x宪、康x大概我一天到晚看电视,丑人见多了,心脏也被训练得强而有力,不会被你这点小伤吓住。你的脚走路会很痛吗?”她指指他的腿。
他摇头失笑,拄着杖走到床边坐下。设想过几百种他们初见面的情形,却怎么也料不到眼前这种,大概她本就是不容易让人预料的人物吧!
“你很特殊。”若非特殊就是有安慰人的天分。
“当然,我不只特殊还很昂贵呢!你不知道你那个朋友花了不少钱,买下我呢!”她笑笑,不介意自我嘲讽。
“在这里住得惯吗?”他转换话题。
“还好吧!除了衣服穿不惯以外。”她指指膝上的结。
“这是流行吗?”这些天他早发现,她老是不明原因地把裙子在膝盖处打结,托人下去问,得到的回答只有“猪头”两个字,弄到后来就懒得去理她。
“你怎么和雷斯一样猪头?有哪种流行风会把肿瘤带在身上,这啊!叫做不方便,裙子这东西就是很讨人厌,总是有块多余的布料在脚边拂来拂去,好像有狗在舔你,把人吓得心里不踏实。”
他想起来了,她好讨厌狗──自从她小时候被狗咬过以后。
“你可以试试窄裙。”他好心建议。
“我要是改穿窄裙,这里会三不五时听到救护车的警铃声大作。”
“为什么?”他不知道打个肿瘤结和窄裙有何不同。
“因为我会摔得四脚朝天。”她把小时候的经验说出来。“好啦!不讲这个,你叫什么名字。”
“郁棠。”他把名字的中间字改成姓。
“郁棠,我记起来了,换你!”
“换我?”
“当然换你,我问了你名字,当然轮到你来问我的名字。”
“那请问小姐芳名?”
“我叫童玺郡,你可以喊我玺郡或小郡。”
“细菌?真可爱的名字。”这句话在若干年前他也对她说过,就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什么细菌,还滤过性病毒咧!玺是玉玺的玺,郡是郡王的郡,别乱喊。”
仔细观察她的表情,他肯定她早忘记那段。
“不!我就要喊你细菌。”他坚持。
“随你,那我也要给你起个绰号。”她不知道自己早已帮他取过不少绰号。
“我没意见。”他摇摇头不在意。
“你说的,我一定要取蚌又恶心又讨厌的绰号送你,到时我喊上瘾,你周遭的朋友也会跟着喊,你可就糗毙了。”
“无所谓,快中午了,你是不是要下楼吃饭?”
“这是逐客令还是邀约?”她笑容可掬地在他面前晃,看他一脸迷惑,她又补上一句。“我说话很文言吗,怎你老用这号表情看我?”
偏过头,他想了一下。“你是问我要不要陪你下楼用餐?”
“聪明!你要不要陪我下楼吃饭?”她覆述一次主题。
“不!我习惯在房里吃,何况我等一下还有工作要忙。”
“噢”她的肩倏地垮了下来。
“怎么了?”她的反应惹得他胸中的疼惜油然升起。
“一个人吃东西好无聊。”她瘪瘪嘴,无辜地看向他。
“那”煜棠眼底有着犹豫,这些年,他维持着相同的生活作息,从来没改变过。
玺郡看出他的为难,不想勉强他。
“没关系,我找电视陪我好了,虽然电视节目无聊得很,但是有声音就会热闹一点,至少东西吃来也不会那么食不下咽。”
嫁过来,她最不能适应的就是孤独了,以往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一人两句话就能把房顶给掀开,更别说那种经常上演的拌嘴吵架声。
唉她开始怀念起那些老感她当箭靶的家人了。
这就是她这些日子食欲不振的原因吗?他还以为以她活泼的个性一定会适应良好,没想到,再怎么说,她都只是一个小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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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七天、一百六十八小时通常这段时间,新婚夫妇都是在蜜月旅行中度过,可是特别的她有特别的待遇。
她花了七天和那群高大的男人斗智,可是除了第一回合外,她几乎场场败阵,再没挖到任何有关“他”的资料昨晚,雷斯送另外三个人到机场,从现在起,整个房子剩下空荡荡的氧气,以及几个不爱说话、成天走来走去忙个不停的佣人。
好无聊哦!想出去,可是想起口袋空空,还是安分点好。
何况,那几“丛”高大的保安人员在门口走来走去,几双眼珠子全绕着她转,好像在防十亿元长脚逃跑似的,弄得她连走到花园的兴致都没有。
走过长廊,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全是一些摆设高雅的总统套房。
吧嘛!他钱太多可以拿去开救济院、孤儿院、养老院干嘛拿来盖房间养蚊子,这种人头脑装“塞”不通、不通。
是了,五楼上回那群男人说“他”住在五楼,反正闲得发闷,就寻他来玩玩,他越不想让她见到,她就非得去把他给挖出来不可。
抓起裙襬,在膝盖上方打个结,免得阻碍行动。她三步并两步,一楼一楼往上攀。
可是咦?楼梯怎么到第四层就没了?难不成到五楼要攀绳索或吊钢丝?她来来回回在原处转了几圈,摸不到上楼路,想想算了,不玩啦!
她走过长廊,一间一间数着,她的房间在二楼,从没走到过这里,一、二、三也是八间房,不过色系不同,这里都是以蓝色为主色调,二楼则为黄色系。
色系不同说不定摆设也会不同,她随手打开一扇门,玺郡看到一个面向窗子的男人。
有人耶!她在这个屋子内又发现一条生灵。
“嗨!你好,我是童玺郡。”先礼后兵、礼多人不怪,反正多礼就不会错了。
那个男人的背明显地怔了一下。
“对不起哦!我打搅你了吗?”通常正常人在这时候都会“多礼”地退出房间,可是童玺郡一向和常人不同。
她慢慢地移步到他身体右边,仰头看他。
帅她的大脑当机了,帅男人耶!天下无双、举世无敌的超帅男人,轰隆,猛地出现在眼前,没有干冰、没有气泡,这种出场方式太寒酸。
好想抬高手,把那帅脸从头到脚摸上一摸,吃吃这块味鲜料美的嫩豆腐噢!no、no、no,她不可以那么淫荡,别忘了自己是已婚妇女,将来要立座贞节牌坊来玩玩的女人耶!
可是放着美食在眼前不去动她又不是冷感女人她想口水一定沿着下巴蜿蜒成河了啦!她站在吃与不吃之间徘徊犹豫。
玺郡的表情让煜棠想笑,在她眼里他看见自己成了刚上桌的万峦猪脚──她就是有本事制造他的好心情。
没打算和她见面,可是她的好奇心太过旺盛,迟早会碰上。但煜棠没料过会是现在,本想搭安装在这房间暗室里的电梯上五楼,没想到她这么快就闯进来了,快得让他措手不及。
“有事吗?”他冷淡开口。
“就是没事才会无聊到四处乱闯,闯进你的闺房来了。”漂亮男人和漂亮女人的房间都叫闺房吧!不知道耶!她的国文一向比英文差。“你忙不忙,如果不忙的话,陪我聊聊好吗?”
不介意拿热脸贴在人家的冷屁股上,帅哥的冷屁股总强过丑男的热怀抱吧!
他停了半晌,然后开口问:“你想聊什么?”
“嗯先从身份说起好了,我是这个家的新女主人,你呢?”
“我是主人的朋友。”他的脸一直对着窗外,没移动过姿势。
“真的吗?你和雷斯、项华那堆人是同一挂的吗?”
“你们很熟?”难掩的醋意,一闪而过。
“不太熟,他们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有空我就找他们斗斗法,否则太闲人会生病的。”要她和那个冷面祁战“熟”?算了吧!还是生的好、生的好。
“无聊怎不出去找朋友、同学?”这是关心,好动的她怎能被关住。
“去跟他们解释我荒谬的闪电结婚吗?才不!要是碰上以前的小学妹,我肯定会被她们的眼泪鼻涕淹死。”坐在床沿,看着帅哥的背影,光看都舒服“意淫”真是种不错的享受呢!好啦!往后太闲就来找这个帅哥意淫一番。
“这个婚姻让你很委屈?”
“当然,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耶,你看过哪个新娘都上花轿了,还不知道自己老公是圆是扁,喂,你这房里有没有针孔摄影机?”
“有!在墙角。”
玺郡跳起来搜寻,最终找到那个小东西。她对着它扮鬼脸“神主牌老公,看到没有,我正在勾引你的帅帅朋友,你再不出来,我就演出红杏出墙记给你看。”
煜棠支着,虽极力遏抑,仍然笑得满腹快乐。
她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笑起时眼角的鱼尾纹,天真是性感,和老爸那种类似沙皮狗,会夹死飞行虫的的皱纹完全不一样。
“窗外有美女吗?为什么你不转过头来,我好想看看你哦!”她的话止住了他的笑,沉吟须臾,他发出难辨的叹息声,然后转头向她。
玺郡看着他的脸,久久不发一语。
那是张散发着浓厚男人气息的脸,薄薄的宽唇、粗粗的黑眉,他的五官像雕刻刀下的艺术品。不过在左脸接近唇边处有块直径五公分的伤疤,狰狞而丑陋──那是烧烫伤留下的吧!
“吓着了?”他刻意轻松,语气却是凝重。
“不!好加在!”
“你说什么?”她的回答让他起了满头浓雾。
“我说好加在,幸好你脸上有伤,不然你的老婆岂不是太没保障?你想想看有哪个女人可以忍受男人长得比自己美?要是我就受不了。”她走向前去,把意淫化为实际行动──伸手抚上那片伤疤。
“很痛吗?”轻轻柔柔的碰触,她怕把他的旧创弄疼。
“当时是很痛,现在结了疤,没感觉了。你不觉得很可怖?很多小孩看到我都会被吓哭。”他讶异她的反应。
“要我评论这个伤口吗?嗯崎岖不平、丑得很均匀,不过你要是在上面贴几张仟元大钞,不但不会有人吓跑,相反的,还会有人挤上前来想和你握手。”
她不但不怕他脸上的疤、他腿上的不便,相反的,她很喜欢他身上那股让人感到舒服的亲切气质,和安定人心的沉稳。
“你真不害怕?这道伤很可怕”他想再次确定她的感觉。
“会吗?长得比你丑的人可多着咧!像吴x宪、康x大概我一天到晚看电视,丑人见多了,心脏也被训练得强而有力,不会被你这点小伤吓住。你的脚走路会很痛吗?”她指指他的腿。
他摇头失笑,拄着杖走到床边坐下。设想过几百种他们初见面的情形,却怎么也料不到眼前这种,大概她本就是不容易让人预料的人物吧!
“你很特殊。”若非特殊就是有安慰人的天分。
“当然,我不只特殊还很昂贵呢!你不知道你那个朋友花了不少钱,买下我呢!”她笑笑,不介意自我嘲讽。
“在这里住得惯吗?”他转换话题。
“还好吧!除了衣服穿不惯以外。”她指指膝上的结。
“这是流行吗?”这些天他早发现,她老是不明原因地把裙子在膝盖处打结,托人下去问,得到的回答只有“猪头”两个字,弄到后来就懒得去理她。
“你怎么和雷斯一样猪头?有哪种流行风会把肿瘤带在身上,这啊!叫做不方便,裙子这东西就是很讨人厌,总是有块多余的布料在脚边拂来拂去,好像有狗在舔你,把人吓得心里不踏实。”
他想起来了,她好讨厌狗──自从她小时候被狗咬过以后。
“你可以试试窄裙。”他好心建议。
“我要是改穿窄裙,这里会三不五时听到救护车的警铃声大作。”
“为什么?”他不知道打个肿瘤结和窄裙有何不同。
“因为我会摔得四脚朝天。”她把小时候的经验说出来。“好啦!不讲这个,你叫什么名字。”
“郁棠。”他把名字的中间字改成姓。
“郁棠,我记起来了,换你!”
“换我?”
“当然换你,我问了你名字,当然轮到你来问我的名字。”
“那请问小姐芳名?”
“我叫童玺郡,你可以喊我玺郡或小郡。”
“细菌?真可爱的名字。”这句话在若干年前他也对她说过,就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
“什么细菌,还滤过性病毒咧!玺是玉玺的玺,郡是郡王的郡,别乱喊。”
仔细观察她的表情,他肯定她早忘记那段。
“不!我就要喊你细菌。”他坚持。
“随你,那我也要给你起个绰号。”她不知道自己早已帮他取过不少绰号。
“我没意见。”他摇摇头不在意。
“你说的,我一定要取蚌又恶心又讨厌的绰号送你,到时我喊上瘾,你周遭的朋友也会跟着喊,你可就糗毙了。”
“无所谓,快中午了,你是不是要下楼吃饭?”
“这是逐客令还是邀约?”她笑容可掬地在他面前晃,看他一脸迷惑,她又补上一句。“我说话很文言吗,怎你老用这号表情看我?”
偏过头,他想了一下。“你是问我要不要陪你下楼用餐?”
“聪明!你要不要陪我下楼吃饭?”她覆述一次主题。
“不!我习惯在房里吃,何况我等一下还有工作要忙。”
“噢”她的肩倏地垮了下来。
“怎么了?”她的反应惹得他胸中的疼惜油然升起。
“一个人吃东西好无聊。”她瘪瘪嘴,无辜地看向他。
“那”煜棠眼底有着犹豫,这些年,他维持着相同的生活作息,从来没改变过。
玺郡看出他的为难,不想勉强他。
“没关系,我找电视陪我好了,虽然电视节目无聊得很,但是有声音就会热闹一点,至少东西吃来也不会那么食不下咽。”
嫁过来,她最不能适应的就是孤独了,以往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一人两句话就能把房顶给掀开,更别说那种经常上演的拌嘴吵架声。
唉她开始怀念起那些老感她当箭靶的家人了。
这就是她这些日子食欲不振的原因吗?他还以为以她活泼的个性一定会适应良好,没想到,再怎么说,她都只是一个小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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