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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了二十八个年头,汪予睫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眼前这般状况。
星期天的早上;幸运的,今天是个好天气,汪予睫一直贪睡到早上十点才起来。梳洗后,她决定到厨房为自己泡上一杯咖啡提提神,但就在她出了厨房、走至客厅的那一刻,她看见了在她精挑细选的蓝白色沙发上──躺着一个陌生人。
正确而言,是躺着一个陌生男人。
她狠狠吓了跳,整个人倒退一步,手上马克杯不由自主的落了地“锵”的一声,很响。然后在她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的瞬间,那名男子睁开了眼──那是一个满脸虬髯、身形巨大,粗野的样子直觉令她联想到着名小说哈利波特中海格这个角色的男人。
男人似乎刚睡醒,眨了眨惺忪的眼望向汪予睫,汪予睫也在这一刻回了神。该死,她稳住情绪,眼角估量从这儿逃至房间的距离──嗯,有一段。见男子身材魁梧,她若贸然跑过去,也许在途中便会遭到拦截──至于大门口,那也一样,客厅位在大门和她房间中间,她现在的状况可以说是标准的进退两难。
她脸上冷汗滴下,这时候男子爬起来。“喂”
“不要动!”汪予睫喝住他,脑子飞快转了转,一脸严肃且不容置疑的说:“你无端侵入我家,我已经报了警,警察等一下就来了。”见男子似有移动的迹象,她后退一步,附加一句:“假设你想对我不利,那就是伤害罪,我有一个朋友就是做律师的,你若想自保,最好现在马上离开。”
她这一番话说得正气凛然又充满了气势,说真的,若他是一般歹徒,还真想给这位小姐鼓鼓掌,可问题是他不是。
所以男人的反应一点也不捧场,只见他一脸莫名的“啊”一声,然后──
“呃这位小姐,你是不是搞错了?”
“我没有搞错。我确定我报了警,警察马上就要来了。”她一脸肃穆,冷若冰霜的脸俯视男人,冰冷的眼像是在说:现在已没有任何转圜余地了。
“就算你报了警”唉唉唉,男人一脸头痛的搔了搔头,转而看向四周问:“汪可擎在吗?”
汪可擎?“你认识我哥?”汪予睫这下呆住了。
男人虬髯中的嘴咧开一笑,本意是增加友好度,可在汪予睫眼里看来,却像是土匪在“料理”她之前所露出的奸笑或是邪笑。“我是他朋友啊,我叫杨岭,原来你是他妹啊,我还以为是他带回来的女人哩。”
汪予睫挑高了一边眉,决定忽略他粗俗的说法。“你到底是”
“喔,看来你哥似乎没有和你提过我的事。”他黑炯眼珠定定直视着她。嘿,想不到汪可擎的妹妹这么大了啊,而且还挺标致的,瓜子脸配上和哥哥如出一辙的凤眼,还有那一张小巧红润的唇,长相可说颇具古典美,可惜头发是短的,否则应该会很适合演古装吧?
不过现在似乎不是一个打量对方的好时机。杨岭清了清喉咙,在她凶狠的注视下不慌不忙的开始了自我介绍。“我是你哥寒窗四年的同学──好啦,他四年我七年。附带一提,你说你刚刚报了警是吗?”
他眸中含笑,见汪予睫迟疑的颔首,他笑得更乐了。“那警察先生来之后可能你得跟他们解释一下──那个,我才是屋主。”
当当当当!这一刻,平地一声雷在汪予睫脑中乍响,她喊出:“屋主?不对吧,屋主不是我哥”
“喔,你是指这一间房子?嘿嘿,不好意思,房子是我的。只是我人不常在台湾,所以干脆借他住一阵子他人咧?”
尚处于震惊状态的汪予睫愣愣回答:“在美国”
“是哦?”杨岭貌似苦恼的侧了侧头,然后咋咋舌。“糟,我难得回台,本想叫他忍耐一下,想不到他人到美国去了啊。”
自言自语间,他看见汪予睫不知何时已拿起桌上电话,过没一会,似乎有人接了,她神色不善的开口:“哥,我予睫。台湾现在早上十一点。对,我打来是要问你,我现在住的这一间房子到底是属于谁的?”
杨岭打了个呵欠,摸摸唇,好整以暇的抱臂等她说完。只见她越说脸上表情越见阴沉,看来是知道事实了吧,果不其然──
“好,我知道了。”
挂上电话,她的表情很不好看。“你现在想怎样?”
方才她已经向哥哥问清楚了,这房子确实是这个男人的;可他经年累月不在台湾,后来她哥刚好调回台湾,于是向他借房子住,之后她又调院调到附近,于是向哥哥借住一阵,本想另行找房子,却碰上哥哥回美国赴任,要她别搬了,好替他照顾房子结果搞了半天,这房子根本就不是哥哥的!
杨岭思考了半晌,弹指作出决议。“说真的,我回台湾的时间不会很久,就这一段时间,麻烦你让我住自己的房子吧。”他这里应该还有空房,若没有好吧,睡客厅也行,反正在国外的这些年,他早已养成随处可睡的功夫。
“多久时间?”
杨岭咧嘴笑,比出三根手指。
“三天?”汪予睫内心霎时放晴。三天的话,好办!她可以借住在朋友家或是干脆睡在医院
杨岭摇了摇头,打断了她的美好想望。“不,是三个月。”
三三个月?!
“不可能!”三个月要她三个月的时间和这个男人住在一起?她惊愕的上下估量了这个男人一会。先不论孤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会不会出事,而是光这个男人的一切就是一个问题了。
看看他,莫说那一脸的虬髯,再配上那一头乱七八糟、活似随时会迸出虱子的头发,简直像个从哪座山寨跑出来的山大王。还有,他那一双脚──天啊,这一下汪予睫差点要昏倒!那黑漆漆的脚竟然踩过她光洁如新的地板上,甚至放在她日前才清洁过的沙发上!
她真真是欲哭无泪!拜托,谁来给她一个痛快,或是毙了这个男人吧!
汪予睫撑住额,非常非常头痛的。“三个月钱我出,可以请你住到旅馆去吗?”
啊?!“不要吧?三个月都住旅馆很贵耶,我哪知道汪可擎那个家伙把房子借给你住啊就三个月,忍耐一下行不行?还是你去住你朋友那?”
不,她认床。三天还行,三个月,除非叫她睡医院,然后直接过劳死。“不然我帮你租个房子?”她想出第二个方案。
杨岭手指交叉,比出一个“no”的手势。“这问题的答案和刚刚那个一样,租房子一样要钱,而且重点是我好不容易回台湾,想住自己的房子也不行?”
杨岭那句“自己的房子”化作一支利箭深深刺痛到她──的确,这房子是他的,是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它当成自己血亲的房子住,他会有这样的这样反应也是正常的,只是──
“我可能暂时没空搬家。”她懊恼的咬了咬牙。
讵料,杨岭一脸莫名其妙的。“干嘛搬?我才回来三个月而已,你要住就继续住啊,反正有人替我照顾房子也满好的喔,除非你想要买个自己的房子。”
不是那个问题好不!“问题在,这三个月的时间,我不可能和你住在一起。”她直截了当的陈述事实。
“为什么不?”他一脸困惑。
天!这个男人不,这头熊是当真不懂吗?“孤男寡女,不适合同住一个屋檐下。”这只是其中一点,而真正的问题是她不愿意和一个从头到脚看不到“卫生”两个字的男人住在一起。
不过杨岭显然并不了解她的“苦衷”只见他一派云淡风轻的笑了笑。“我不介意啊。而且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别看他长得一脸土匪山大王模样,实际上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正人君子哩!之前某个部族的酋长还想要招他做女婿,把自己女儿脱光光送到他住的帐棚来,他可是原封不动把人退回,一根寒毛都没有动到。
这下汪予睫是真的想哭了。“我介意。我、很、介、意。”第一,受不了陌生人;第二,受不了这个严重挑战她卫生观念的男人侵占她美好的圣地。
尽管这个圣地在前一刻已证实非汪家所有。
见她一字一字说得这样笃定,杨岭头痛的搔了搔头。“我知道你介意啊,可是”这下他也想哭了。这是他的房子耶!睽违三年多,好不容易才回台湾一趟,却连住自己的房子都不行?这也太没天理了吧?“就忍个三个月也不行?”
话说至此,汪予睫也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了。
于情于理,这间房子根本不属于她,她有啥权利叫人家滚出去?该要滚的人反而是她──尽管她很愿意补足这些年该付的房租,只求让这位杨先生另觅其它住处,然而问题是当事人并不同意。
所以,她能怎样?最多就是他不搬,她搬。“好,我知道了。”
“啊?”她知道啥?
“既然是你的房子,那还给你住,我另找房子搬。”也省得将来一再遇到相同的问题。
“不用吧,我只回来三个月”
别说三个月,她一分一秒都无法忍受和这个不干不净的男人在一起。“麻烦你,在我尚未找到房子的这段时间,请你去洗个澡、换个干净点的衣服。”她咬牙,声音几乎在颤抖了。
“啊?”杨岭愣住。“现在?”
“对,现在。”
见汪予睫一脸的不容置疑,杨岭无奈的吐一口气,耸肩一笑。“好吧。”刚好他也三天没有洗澡了,趁现在洗一洗也好。
他搔搔头,只见白色粉尘随着他搔脑袋的动作在阳光下显得异常清楚。汪予睫努力不令自己去想那是什么东西,她浑身止不住颤抖,决定等下就到附近的房屋仲介找房子去。
然而,这世上的事并不能尽如人意。
找房子是吧?她想,台北人口密度这么高,处处都是新盖好或是原本就有的房子,在这附近找一间合意的房子会有多困难?反正她又不是没钱。结果,想不到说不难,还真的有点难。
第一,杨岭这间屋子离她上班的地方近,一出门就是公车站牌,接驳车不到二十分钟;第二,这儿的房子环境良好,一层楼只有二户,进出靠卡片感应,没有多管闲事的管理员;而且隔音设备佳,住在十楼,可说是远离地面尘嚣,符合她好静的需求──当初若不是为着这种种原因,她也不会搬到这里来。
当然,随便找一间屋子搬搬也不是不行,可既然要搬,自然要搬到最好的地方,毕竟搬家可不是嘴上说说便成的事。
于是乎,这些个理由再加上工作忙碌、无暇分身,汪予睫本来迫不及待的搬家计画,也就这么不得已的耽... -->>
活了二十八个年头,汪予睫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眼前这般状况。
星期天的早上;幸运的,今天是个好天气,汪予睫一直贪睡到早上十点才起来。梳洗后,她决定到厨房为自己泡上一杯咖啡提提神,但就在她出了厨房、走至客厅的那一刻,她看见了在她精挑细选的蓝白色沙发上──躺着一个陌生人。
正确而言,是躺着一个陌生男人。
她狠狠吓了跳,整个人倒退一步,手上马克杯不由自主的落了地“锵”的一声,很响。然后在她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的瞬间,那名男子睁开了眼──那是一个满脸虬髯、身形巨大,粗野的样子直觉令她联想到着名小说哈利波特中海格这个角色的男人。
男人似乎刚睡醒,眨了眨惺忪的眼望向汪予睫,汪予睫也在这一刻回了神。该死,她稳住情绪,眼角估量从这儿逃至房间的距离──嗯,有一段。见男子身材魁梧,她若贸然跑过去,也许在途中便会遭到拦截──至于大门口,那也一样,客厅位在大门和她房间中间,她现在的状况可以说是标准的进退两难。
她脸上冷汗滴下,这时候男子爬起来。“喂”
“不要动!”汪予睫喝住他,脑子飞快转了转,一脸严肃且不容置疑的说:“你无端侵入我家,我已经报了警,警察等一下就来了。”见男子似有移动的迹象,她后退一步,附加一句:“假设你想对我不利,那就是伤害罪,我有一个朋友就是做律师的,你若想自保,最好现在马上离开。”
她这一番话说得正气凛然又充满了气势,说真的,若他是一般歹徒,还真想给这位小姐鼓鼓掌,可问题是他不是。
所以男人的反应一点也不捧场,只见他一脸莫名的“啊”一声,然后──
“呃这位小姐,你是不是搞错了?”
“我没有搞错。我确定我报了警,警察马上就要来了。”她一脸肃穆,冷若冰霜的脸俯视男人,冰冷的眼像是在说:现在已没有任何转圜余地了。
“就算你报了警”唉唉唉,男人一脸头痛的搔了搔头,转而看向四周问:“汪可擎在吗?”
汪可擎?“你认识我哥?”汪予睫这下呆住了。
男人虬髯中的嘴咧开一笑,本意是增加友好度,可在汪予睫眼里看来,却像是土匪在“料理”她之前所露出的奸笑或是邪笑。“我是他朋友啊,我叫杨岭,原来你是他妹啊,我还以为是他带回来的女人哩。”
汪予睫挑高了一边眉,决定忽略他粗俗的说法。“你到底是”
“喔,看来你哥似乎没有和你提过我的事。”他黑炯眼珠定定直视着她。嘿,想不到汪可擎的妹妹这么大了啊,而且还挺标致的,瓜子脸配上和哥哥如出一辙的凤眼,还有那一张小巧红润的唇,长相可说颇具古典美,可惜头发是短的,否则应该会很适合演古装吧?
不过现在似乎不是一个打量对方的好时机。杨岭清了清喉咙,在她凶狠的注视下不慌不忙的开始了自我介绍。“我是你哥寒窗四年的同学──好啦,他四年我七年。附带一提,你说你刚刚报了警是吗?”
他眸中含笑,见汪予睫迟疑的颔首,他笑得更乐了。“那警察先生来之后可能你得跟他们解释一下──那个,我才是屋主。”
当当当当!这一刻,平地一声雷在汪予睫脑中乍响,她喊出:“屋主?不对吧,屋主不是我哥”
“喔,你是指这一间房子?嘿嘿,不好意思,房子是我的。只是我人不常在台湾,所以干脆借他住一阵子他人咧?”
尚处于震惊状态的汪予睫愣愣回答:“在美国”
“是哦?”杨岭貌似苦恼的侧了侧头,然后咋咋舌。“糟,我难得回台,本想叫他忍耐一下,想不到他人到美国去了啊。”
自言自语间,他看见汪予睫不知何时已拿起桌上电话,过没一会,似乎有人接了,她神色不善的开口:“哥,我予睫。台湾现在早上十一点。对,我打来是要问你,我现在住的这一间房子到底是属于谁的?”
杨岭打了个呵欠,摸摸唇,好整以暇的抱臂等她说完。只见她越说脸上表情越见阴沉,看来是知道事实了吧,果不其然──
“好,我知道了。”
挂上电话,她的表情很不好看。“你现在想怎样?”
方才她已经向哥哥问清楚了,这房子确实是这个男人的;可他经年累月不在台湾,后来她哥刚好调回台湾,于是向他借房子住,之后她又调院调到附近,于是向哥哥借住一阵,本想另行找房子,却碰上哥哥回美国赴任,要她别搬了,好替他照顾房子结果搞了半天,这房子根本就不是哥哥的!
杨岭思考了半晌,弹指作出决议。“说真的,我回台湾的时间不会很久,就这一段时间,麻烦你让我住自己的房子吧。”他这里应该还有空房,若没有好吧,睡客厅也行,反正在国外的这些年,他早已养成随处可睡的功夫。
“多久时间?”
杨岭咧嘴笑,比出三根手指。
“三天?”汪予睫内心霎时放晴。三天的话,好办!她可以借住在朋友家或是干脆睡在医院
杨岭摇了摇头,打断了她的美好想望。“不,是三个月。”
三三个月?!
“不可能!”三个月要她三个月的时间和这个男人住在一起?她惊愕的上下估量了这个男人一会。先不论孤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会不会出事,而是光这个男人的一切就是一个问题了。
看看他,莫说那一脸的虬髯,再配上那一头乱七八糟、活似随时会迸出虱子的头发,简直像个从哪座山寨跑出来的山大王。还有,他那一双脚──天啊,这一下汪予睫差点要昏倒!那黑漆漆的脚竟然踩过她光洁如新的地板上,甚至放在她日前才清洁过的沙发上!
她真真是欲哭无泪!拜托,谁来给她一个痛快,或是毙了这个男人吧!
汪予睫撑住额,非常非常头痛的。“三个月钱我出,可以请你住到旅馆去吗?”
啊?!“不要吧?三个月都住旅馆很贵耶,我哪知道汪可擎那个家伙把房子借给你住啊就三个月,忍耐一下行不行?还是你去住你朋友那?”
不,她认床。三天还行,三个月,除非叫她睡医院,然后直接过劳死。“不然我帮你租个房子?”她想出第二个方案。
杨岭手指交叉,比出一个“no”的手势。“这问题的答案和刚刚那个一样,租房子一样要钱,而且重点是我好不容易回台湾,想住自己的房子也不行?”
杨岭那句“自己的房子”化作一支利箭深深刺痛到她──的确,这房子是他的,是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它当成自己血亲的房子住,他会有这样的这样反应也是正常的,只是──
“我可能暂时没空搬家。”她懊恼的咬了咬牙。
讵料,杨岭一脸莫名其妙的。“干嘛搬?我才回来三个月而已,你要住就继续住啊,反正有人替我照顾房子也满好的喔,除非你想要买个自己的房子。”
不是那个问题好不!“问题在,这三个月的时间,我不可能和你住在一起。”她直截了当的陈述事实。
“为什么不?”他一脸困惑。
天!这个男人不,这头熊是当真不懂吗?“孤男寡女,不适合同住一个屋檐下。”这只是其中一点,而真正的问题是她不愿意和一个从头到脚看不到“卫生”两个字的男人住在一起。
不过杨岭显然并不了解她的“苦衷”只见他一派云淡风轻的笑了笑。“我不介意啊。而且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别看他长得一脸土匪山大王模样,实际上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正人君子哩!之前某个部族的酋长还想要招他做女婿,把自己女儿脱光光送到他住的帐棚来,他可是原封不动把人退回,一根寒毛都没有动到。
这下汪予睫是真的想哭了。“我介意。我、很、介、意。”第一,受不了陌生人;第二,受不了这个严重挑战她卫生观念的男人侵占她美好的圣地。
尽管这个圣地在前一刻已证实非汪家所有。
见她一字一字说得这样笃定,杨岭头痛的搔了搔头。“我知道你介意啊,可是”这下他也想哭了。这是他的房子耶!睽违三年多,好不容易才回台湾一趟,却连住自己的房子都不行?这也太没天理了吧?“就忍个三个月也不行?”
话说至此,汪予睫也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了。
于情于理,这间房子根本不属于她,她有啥权利叫人家滚出去?该要滚的人反而是她──尽管她很愿意补足这些年该付的房租,只求让这位杨先生另觅其它住处,然而问题是当事人并不同意。
所以,她能怎样?最多就是他不搬,她搬。“好,我知道了。”
“啊?”她知道啥?
“既然是你的房子,那还给你住,我另找房子搬。”也省得将来一再遇到相同的问题。
“不用吧,我只回来三个月”
别说三个月,她一分一秒都无法忍受和这个不干不净的男人在一起。“麻烦你,在我尚未找到房子的这段时间,请你去洗个澡、换个干净点的衣服。”她咬牙,声音几乎在颤抖了。
“啊?”杨岭愣住。“现在?”
“对,现在。”
见汪予睫一脸的不容置疑,杨岭无奈的吐一口气,耸肩一笑。“好吧。”刚好他也三天没有洗澡了,趁现在洗一洗也好。
他搔搔头,只见白色粉尘随着他搔脑袋的动作在阳光下显得异常清楚。汪予睫努力不令自己去想那是什么东西,她浑身止不住颤抖,决定等下就到附近的房屋仲介找房子去。
然而,这世上的事并不能尽如人意。
找房子是吧?她想,台北人口密度这么高,处处都是新盖好或是原本就有的房子,在这附近找一间合意的房子会有多困难?反正她又不是没钱。结果,想不到说不难,还真的有点难。
第一,杨岭这间屋子离她上班的地方近,一出门就是公车站牌,接驳车不到二十分钟;第二,这儿的房子环境良好,一层楼只有二户,进出靠卡片感应,没有多管闲事的管理员;而且隔音设备佳,住在十楼,可说是远离地面尘嚣,符合她好静的需求──当初若不是为着这种种原因,她也不会搬到这里来。
当然,随便找一间屋子搬搬也不是不行,可既然要搬,自然要搬到最好的地方,毕竟搬家可不是嘴上说说便成的事。
于是乎,这些个理由再加上工作忙碌、无暇分身,汪予睫本来迫不及待的搬家计画,也就这么不得已的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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