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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人生总有一些什么,是在劫难逃,用心垒成的城堡,也会在不经意间倒塌 有一些,是在劫难逃。
——题记
1
夏天来得绵延,是绵延的一季夏,我耗费了许多的精力仿佛一只准备冬眠的兽。忙忙碌碌地寻找,贮藏,然后沉沉地跌入梦乡。再醒来,发现所有的,都恍惚地流淌过,不再回来。
是终于,终于十八岁,到了尉迟曾经的年纪,有了第一个耳洞。在十八岁的夏天,开始变得嚣张。飞扬跋扈,偷窥成性,和网络上一个叫做林风的人漫天胡侃。和他说我的长发,我看着的电影,和我暗恋已久的男生。听一切吵闹叫嚣的音乐,而林风说,你是个安静的小孩。
林风是个真诚又自负的人,和他的女朋友在高三毕业时分手,所以不相信我的爱情会持续到大学以后。
这是最后的一个夏天,他说,你珍惜吧,虽然也没什么好珍惜的。
我坐在这一边,忽然无言以对,就重新滔滔不绝地对他诉说起我的嚣张。
我说我去做了离子烫,你知道若是换了从前我妈打死都不会让我去。做一次离子烫要三个多小时,你能想像那么漫长的时光我是怎么熬在一张单调的椅子上看我怎么也看不清的宰相刘罗锅么?我的耳洞都扎了几个星期了也还是疼,妈妈说我是作孽,我觉得也是,从前我一直和别人说扎耳洞的女生都是自虐的这是在伤害自己的身体知不知道,可是现在我的耳朵和她们一样在流脓流血了,但是我连一句抱怨的话都说不出来,自作自受。我每天在家里告诉自己喝果汁喝果汁补充维c变漂亮,我还一部接一部地看着当下流行的过时的偶像剧。我叫嚣着我要把我逝去的青春补回来。妈妈说,我这种姿态叫堕落。她说着,面带微笑。于是我知道,在这个暑假里,无论我做什么大家都不会干涉,哪怕是找一个爱或不爱的人谈一次短暂或者持久的恋爱。
终于我停住了,问林风,这样,够嚣张么?
林风淡淡地回我,那么,你为什么不去告诉他你爱他?
仿佛炎夏里突然的一股冷风过境,我倒吸一口凉气,整个人愣在那里,终于承认,我还是不够嚣张。困兽之斗。我最多,也不过是只刚刚成年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的小兽。于是换了个话题,我说林风,我最近在看一部电影,叫魔法城堡。
2
与我现在的嚣张相对比的,是曾经那个乖巧、默默、瘦小的姑娘。
16岁,开始暗恋一个高年级的学长。只是默默。偷拍过他的照片,跟踪过他回家的路线,吃过和他相同牌子的雪糕,抚摸过他离开后留下的课桌。像许多这样年纪这样内向的姑娘一样的一场暗恋,长久的,安静的,一个人,没有任何的倾诉对象,没有人来替自己出谋划策,也害怕自己的心思被拆穿。独自一人,吞下所有的惊喜、难过和不甘。
况且那时候,喜欢的不止我一人。
他有女朋友。长发,大眼睛,和他在一起没什么不好,虽然配他,稍稍欠缺些小巧可人。
秋天的时候我看见过他们踩落叶,冬天看过他们踏冰雪,春天里两个人窝在一起他给她讲习题。非常,非常非常之美好。美好到我连多喘一下气都会觉得自己可耻。
春天,桃花一阵风一阵风的坠下,轻飘飘地下坠,打着旋。他给她捡拾长发沾染上的花瓣,粉红的,青白的,暗香涌动。走在旁边的女同学不经意地赞叹,多么好的两个人。我的心,就随着一瞬间就漫天的桃花,沉沉坠下。
尉迟,一个多么好的姓氏,在我心里。十六岁时,我爱上了这个姓氏,喜欢上十八岁的尉迟,正是我现在的年纪,他有一个如花的女朋友。尉迟为人并不张扬或者桀骜,他的个子高高,相貌好看但不突出,但那个时候,我坚持认为所有的女生都会喜欢他,像我一样的喜欢,并且她们的喜欢,将如潮水般将我淹没。尉迟的眼睛最好看,漆黑的,如潭水般幽幽的深,那时候的我以为,所有的女生都将因此深陷,而我没落成尘埃。当然,这只是个异想天开的假设。
在我十六岁时,我用稚拙的尚未清明的心思惶惑而又安静地假设。
七月,尉迟当然理所当然地考取了一所外地学校,就像林风说的,高中时代的爱情,如果分开两地,便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分手快乐。尉迟和他如花的女朋友分手,只是他们的分开也没能成全我的爱情。唯一值得纪念的,是在我高三的这一年,我租住了尉迟家对面的那套房子,在七月补课的一些夜晚,听见他微醺地回家,兴奋异常。尽管在大多的日子里,在开学后几个月几个月的大段时间里,我仍旧看他不见。
林风说,你脑袋有虫!
3
和林风认识有两年。他在外地读书,寒暑假回来,从未见面。有时候打字累了就换语音聊,高三的时候都是深更半夜地上网,整个qq上只有他一个人,他的qq上也只有我一个在,所以,他的说法是不得不聊一聊,没什么说的也得聊。
这两天我告诉林风我在看魔法城堡,当我说到第三遍,他终于问我,你到底要看到什么时候?我笑笑,不知道,也许是老得没牙的那一天。当然这只是个玩笑。第二天我就没有再看,因为我的电脑突然地中了病毒,完全瘫痪。
一连串恐怖的尖叫,接着是屏幕闪烁鼠标失控,黑屏,重启,再黑屏最后我不得不狠心拔了电源,结束这一场鬼哭狼嚎般的激烈场面。
家里没有电脑了我就只能出去闲逛。还是七月初,尉迟还没有放假,我一个人在城市里兜转,知道无论如何也见不到他。楼在逐渐拔高,房子拆了盖盖了拆,我知道我也很快要离开这里,高考提前,大学里的假期却不会提前。我已经在志愿表上填上了和尉迟同城的大学,剩下的只有耐心等待。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坐在满是情侣的放映厅里,没两分钟就逃出来,钻进一间同样乌烟瘴气的网吧。
宫骑峻的魔法城堡看了三遍,依旧懵懂,却莫名地爱上了它。如果能进尉迟家,和自己说,我也宁可变成老太婆。并且,老的好处就是不会再害怕失去什么。
脑袋里一直回想房子在空中一张一翕地飞翔,这是什么样的爱情魔法。
上网,林风不在。有留言,这周回家。胡乱看了两集斗鱼,居然把眼泪看得稀里哗啦。然后开始害怕,怕自己爱上了爱情,怕自己的喜欢不再单纯,怕一切只是无聊而追求新鲜追求过程的表演。十七岁,女孩子和她的男孩子私奔了,他们骑着摩托车私奔了。曾经乖乖的我想像有一台摩托车来接走我也是不错的至少那是为我而来,现在嚣张的我看着这摩托车上的两个人,听他问她,你后不编者按 人生总有一些什么,是在劫难逃,用心垒成的城堡,也会在不经意间倒塌后悔,突然就难过的不能自已。不然你也去看吧,大家都去看吧,都去听听他们的这段对话,听她说不后悔,然后大家一起落泪,我就不会为自己突兀的泪水感到羞愧。
4
尉迟回来了。
我站在门里透过猫眼静静的向外望,一会儿又听一听声音,那脚步声的确是熟悉无二。总是忘记耳洞,那只耳朵生生地贴在了冰冷的铁门上,居然不疼了。尉迟拎着大箱子,哐啷哐啷地走上来,走到门口,他妈妈早早地给他开了门,和我一样等着等着,在我眼里,她就是那个勤劳的老婆婆,住进了嚎的移动城堡。
周三的时候我出去喝了咖啡,非常非常尴尬地坐在那里不知道点些什么,好心的服务生为我推荐,我连听都没听清楚就是点头。阳光暖暖地撒进来,红色格子的棉桌布,深红靠背的座椅,空调开着,却仍是温暖无比。咖啡淳厚地冒着热气,有精致的勺子和好看的托盘。我在咖啡店里坐了两个钟头,花光了我三天的饭钱,喝了一杯始终不知道名字的咖啡,从此再没有来过。因为我再找不见它,因为我爱的男人在这里喝了一次咖啡。
一路跟随,像极了从前,黑漆漆的夜里,和父母撒个小谎说是要多上一节自习,然后下了晚课,就一直等着尉迟他们放学,然后瞅准他,跟上去。他总是悠悠地走路,胳膊轻轻地摆,上身正直,步开得大。我就不同了,幽幽地跟着,小碎步,缩头缩脑,蹑手蹑脚。小区里楼房交错,再加上黑,跟过两次,都不知道他最后究竟消失在了哪一个楼门口。当然,最最后,苦心人,天不负。
我们有过无数次地擦肩而过,想我这样乖巧的女生,居然也会如此卑微地卑劣地不断制造巧合。他从我身边一次次经过,留下莫名的香甜气息。
我说,这一定就是爱的气息。
林风在那边笑得猥琐,说或许我也应该注意一点儿,说不定也有个暗恋我的人如你一般变态地跟在我的身边。我也笑了,然后对着话筒狂叫直到确定他的耳朵已经瘫痪。林风说,如果不巧在路上遇见你,我一定会认出你来,至少,我的耳朵记得你了。
我爱的男人喝着咖啡,眼神寂寥而又宁静。我给林风形容我的男人,如何的英俊、深沉,而又迷人。林风笑,他说这个男人和你一样变态了,我看,你们还是恋爱吧!
我在这边大声的笑,旁边的人看我,有鄙夷的神情。
我说不行了林风我得离开这里,因为你他们开始鄙视我。
你在哪里?他问。
智能网吧。
林风说,那么我们很近了。声音镇定而落拓。
5
尉迟整天在家,最多也就是逛逛书店喝那么一次咖啡,把我嚣张的气焰都几... -->>
编者按 人生总有一些什么,是在劫难逃,用心垒成的城堡,也会在不经意间倒塌 有一些,是在劫难逃。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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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来得绵延,是绵延的一季夏,我耗费了许多的精力仿佛一只准备冬眠的兽。忙忙碌碌地寻找,贮藏,然后沉沉地跌入梦乡。再醒来,发现所有的,都恍惚地流淌过,不再回来。
是终于,终于十八岁,到了尉迟曾经的年纪,有了第一个耳洞。在十八岁的夏天,开始变得嚣张。飞扬跋扈,偷窥成性,和网络上一个叫做林风的人漫天胡侃。和他说我的长发,我看着的电影,和我暗恋已久的男生。听一切吵闹叫嚣的音乐,而林风说,你是个安静的小孩。
林风是个真诚又自负的人,和他的女朋友在高三毕业时分手,所以不相信我的爱情会持续到大学以后。
这是最后的一个夏天,他说,你珍惜吧,虽然也没什么好珍惜的。
我坐在这一边,忽然无言以对,就重新滔滔不绝地对他诉说起我的嚣张。
我说我去做了离子烫,你知道若是换了从前我妈打死都不会让我去。做一次离子烫要三个多小时,你能想像那么漫长的时光我是怎么熬在一张单调的椅子上看我怎么也看不清的宰相刘罗锅么?我的耳洞都扎了几个星期了也还是疼,妈妈说我是作孽,我觉得也是,从前我一直和别人说扎耳洞的女生都是自虐的这是在伤害自己的身体知不知道,可是现在我的耳朵和她们一样在流脓流血了,但是我连一句抱怨的话都说不出来,自作自受。我每天在家里告诉自己喝果汁喝果汁补充维c变漂亮,我还一部接一部地看着当下流行的过时的偶像剧。我叫嚣着我要把我逝去的青春补回来。妈妈说,我这种姿态叫堕落。她说着,面带微笑。于是我知道,在这个暑假里,无论我做什么大家都不会干涉,哪怕是找一个爱或不爱的人谈一次短暂或者持久的恋爱。
终于我停住了,问林风,这样,够嚣张么?
林风淡淡地回我,那么,你为什么不去告诉他你爱他?
仿佛炎夏里突然的一股冷风过境,我倒吸一口凉气,整个人愣在那里,终于承认,我还是不够嚣张。困兽之斗。我最多,也不过是只刚刚成年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的小兽。于是换了个话题,我说林风,我最近在看一部电影,叫魔法城堡。
2
与我现在的嚣张相对比的,是曾经那个乖巧、默默、瘦小的姑娘。
16岁,开始暗恋一个高年级的学长。只是默默。偷拍过他的照片,跟踪过他回家的路线,吃过和他相同牌子的雪糕,抚摸过他离开后留下的课桌。像许多这样年纪这样内向的姑娘一样的一场暗恋,长久的,安静的,一个人,没有任何的倾诉对象,没有人来替自己出谋划策,也害怕自己的心思被拆穿。独自一人,吞下所有的惊喜、难过和不甘。
况且那时候,喜欢的不止我一人。
他有女朋友。长发,大眼睛,和他在一起没什么不好,虽然配他,稍稍欠缺些小巧可人。
秋天的时候我看见过他们踩落叶,冬天看过他们踏冰雪,春天里两个人窝在一起他给她讲习题。非常,非常非常之美好。美好到我连多喘一下气都会觉得自己可耻。
春天,桃花一阵风一阵风的坠下,轻飘飘地下坠,打着旋。他给她捡拾长发沾染上的花瓣,粉红的,青白的,暗香涌动。走在旁边的女同学不经意地赞叹,多么好的两个人。我的心,就随着一瞬间就漫天的桃花,沉沉坠下。
尉迟,一个多么好的姓氏,在我心里。十六岁时,我爱上了这个姓氏,喜欢上十八岁的尉迟,正是我现在的年纪,他有一个如花的女朋友。尉迟为人并不张扬或者桀骜,他的个子高高,相貌好看但不突出,但那个时候,我坚持认为所有的女生都会喜欢他,像我一样的喜欢,并且她们的喜欢,将如潮水般将我淹没。尉迟的眼睛最好看,漆黑的,如潭水般幽幽的深,那时候的我以为,所有的女生都将因此深陷,而我没落成尘埃。当然,这只是个异想天开的假设。
在我十六岁时,我用稚拙的尚未清明的心思惶惑而又安静地假设。
七月,尉迟当然理所当然地考取了一所外地学校,就像林风说的,高中时代的爱情,如果分开两地,便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分手快乐。尉迟和他如花的女朋友分手,只是他们的分开也没能成全我的爱情。唯一值得纪念的,是在我高三的这一年,我租住了尉迟家对面的那套房子,在七月补课的一些夜晚,听见他微醺地回家,兴奋异常。尽管在大多的日子里,在开学后几个月几个月的大段时间里,我仍旧看他不见。
林风说,你脑袋有虫!
3
和林风认识有两年。他在外地读书,寒暑假回来,从未见面。有时候打字累了就换语音聊,高三的时候都是深更半夜地上网,整个qq上只有他一个人,他的qq上也只有我一个在,所以,他的说法是不得不聊一聊,没什么说的也得聊。
这两天我告诉林风我在看魔法城堡,当我说到第三遍,他终于问我,你到底要看到什么时候?我笑笑,不知道,也许是老得没牙的那一天。当然这只是个玩笑。第二天我就没有再看,因为我的电脑突然地中了病毒,完全瘫痪。
一连串恐怖的尖叫,接着是屏幕闪烁鼠标失控,黑屏,重启,再黑屏最后我不得不狠心拔了电源,结束这一场鬼哭狼嚎般的激烈场面。
家里没有电脑了我就只能出去闲逛。还是七月初,尉迟还没有放假,我一个人在城市里兜转,知道无论如何也见不到他。楼在逐渐拔高,房子拆了盖盖了拆,我知道我也很快要离开这里,高考提前,大学里的假期却不会提前。我已经在志愿表上填上了和尉迟同城的大学,剩下的只有耐心等待。去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坐在满是情侣的放映厅里,没两分钟就逃出来,钻进一间同样乌烟瘴气的网吧。
宫骑峻的魔法城堡看了三遍,依旧懵懂,却莫名地爱上了它。如果能进尉迟家,和自己说,我也宁可变成老太婆。并且,老的好处就是不会再害怕失去什么。
脑袋里一直回想房子在空中一张一翕地飞翔,这是什么样的爱情魔法。
上网,林风不在。有留言,这周回家。胡乱看了两集斗鱼,居然把眼泪看得稀里哗啦。然后开始害怕,怕自己爱上了爱情,怕自己的喜欢不再单纯,怕一切只是无聊而追求新鲜追求过程的表演。十七岁,女孩子和她的男孩子私奔了,他们骑着摩托车私奔了。曾经乖乖的我想像有一台摩托车来接走我也是不错的至少那是为我而来,现在嚣张的我看着这摩托车上的两个人,听他问她,你后不编者按 人生总有一些什么,是在劫难逃,用心垒成的城堡,也会在不经意间倒塌后悔,突然就难过的不能自已。不然你也去看吧,大家都去看吧,都去听听他们的这段对话,听她说不后悔,然后大家一起落泪,我就不会为自己突兀的泪水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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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回来了。
我站在门里透过猫眼静静的向外望,一会儿又听一听声音,那脚步声的确是熟悉无二。总是忘记耳洞,那只耳朵生生地贴在了冰冷的铁门上,居然不疼了。尉迟拎着大箱子,哐啷哐啷地走上来,走到门口,他妈妈早早地给他开了门,和我一样等着等着,在我眼里,她就是那个勤劳的老婆婆,住进了嚎的移动城堡。
周三的时候我出去喝了咖啡,非常非常尴尬地坐在那里不知道点些什么,好心的服务生为我推荐,我连听都没听清楚就是点头。阳光暖暖地撒进来,红色格子的棉桌布,深红靠背的座椅,空调开着,却仍是温暖无比。咖啡淳厚地冒着热气,有精致的勺子和好看的托盘。我在咖啡店里坐了两个钟头,花光了我三天的饭钱,喝了一杯始终不知道名字的咖啡,从此再没有来过。因为我再找不见它,因为我爱的男人在这里喝了一次咖啡。
一路跟随,像极了从前,黑漆漆的夜里,和父母撒个小谎说是要多上一节自习,然后下了晚课,就一直等着尉迟他们放学,然后瞅准他,跟上去。他总是悠悠地走路,胳膊轻轻地摆,上身正直,步开得大。我就不同了,幽幽地跟着,小碎步,缩头缩脑,蹑手蹑脚。小区里楼房交错,再加上黑,跟过两次,都不知道他最后究竟消失在了哪一个楼门口。当然,最最后,苦心人,天不负。
我们有过无数次地擦肩而过,想我这样乖巧的女生,居然也会如此卑微地卑劣地不断制造巧合。他从我身边一次次经过,留下莫名的香甜气息。
我说,这一定就是爱的气息。
林风在那边笑得猥琐,说或许我也应该注意一点儿,说不定也有个暗恋我的人如你一般变态地跟在我的身边。我也笑了,然后对着话筒狂叫直到确定他的耳朵已经瘫痪。林风说,如果不巧在路上遇见你,我一定会认出你来,至少,我的耳朵记得你了。
我爱的男人喝着咖啡,眼神寂寥而又宁静。我给林风形容我的男人,如何的英俊、深沉,而又迷人。林风笑,他说这个男人和你一样变态了,我看,你们还是恋爱吧!
我在这边大声的笑,旁边的人看我,有鄙夷的神情。
我说不行了林风我得离开这里,因为你他们开始鄙视我。
你在哪里?他问。
智能网吧。
林风说,那么我们很近了。声音镇定而落拓。
5
尉迟整天在家,最多也就是逛逛书店喝那么一次咖啡,把我嚣张的气焰都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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