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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他抱起来,有家佣在外面见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连忙又要下来,却被他抱得更紧了,她只得搂着他脖子,近乎咬牙切齿道:“第一次来你家里,怎么能两手空空,什么都不带?”
“我父母不计较这些。”大概见她真的急了,额头与她相抵,目光灼灼的看着她,毕竟是在元家家门口,她颇为不自然,轻声道:“你放我下来,我跟你一起进去。”
他吻了吻她的唇:“早这么听话就好了。”
这边,元朗刚把白墨放下来,就听到有人喊道:“哥,是不是嫂子来了?”
从家里跑出来一个年轻女子,很漂亮,笑起来的时候跟元朗很像,白墨忽然意识到她是谁了,除了是元家幼女元洛儿,不会是别人了。
那声“嫂子”让白墨颇为尴尬,元朗颇为受用,像拍小狗一样拍了拍元洛儿的头,轻轻笑道:“措词颇得我心,回头有赏。”
“多谢,多谢……”元洛儿看到白墨,眼睛一亮,啧啧笑道:“眼光不错,我嫂子就是漂亮。”
“再赏。”
元朗搂着笑容清浅的白墨径直往家里走去,白墨真的很想说,这兄妹俩私下相处倒也有趣。
元清和徐药儿远比白墨想象中更加好客。
晚餐是徐药儿准备的,对待白墨自是亲切有加,言语自然,倒像把她当女儿来看待一般。
夹菜之余,彼此说着医学专业知识,听懂的人静静的听着,听不懂的人暗自嘟囔徐药儿太偏心。
元朗瞥了元洛儿一眼:“偏的对。”
于是一顿饭下来,元清、元朗和元洛儿受尽冷落。元清淡定;元洛儿表面唉声叹气,内心欢喜;元朗懊悔不已,如果知道她们相谈甚欢,他应该早点带白墨过来的。
晚饭后,元清找元朗谈话,说了一句意味不明的话:“你喜欢多年的女孩子是墨墨?”
元朗淡淡一笑:“我从没隐瞒过我喜欢她。”
元清笑了笑,拍拍元朗的肩:“你也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元朗被父亲逗笑,可不是吗?如果他35岁还不结婚,怕是父母真的要受惊了。
客厅里,徐药儿洗了水果,端过来的时候,白墨正和元洛儿说话,元洛儿趁机编排元朗的坏话。
“别看我哥表面挺温和有礼的,其实私底下就是一匹狼,心眼坏着呢!”
白墨笑,她觉得元洛儿说的很对。
那天晚上,白墨和徐药儿聊了很久,她们在医学上有很多共通处,自是相识恨晚。有些棘手病例,谈起来更是忘记了时间……
是夜,留宿元家。
喝了茶一时也睡不着,元朗就牵着白墨的手去花园里散步,不知什么东西滑进了她的手腕,凉凉的,贴着皮肤很舒服。
她抬起手腕,看了看,竟是一串颜色暗沉的佛珠。
她疑惑的看着他,元朗目光极尽温柔,伸手抚摸着她的长发:“这串佛珠我从小就佩戴着,如今给你,共享。”
她拨弄着手中的佛珠:“它能给你带来好运,不见得就会给我带来好运,听说佛珠也具有灵性,一生只认一个主人。”
他听了轻轻的笑:“你是我的人,护我也能护你。”
白墨睫毛微动,面容上扬起柔软的笑意,心里暖暖的。
元朗停下脚步,情不自禁的抱着她,“有时候坚持很重要。”
白墨微愣,回抱着他,他的话似乎开启了她久远的回忆,有想法渐渐成形。
“我出车祸,是你送我去医院的对不对?”不是疑问,而是肯定,她甚至紧张的看着他。
他不答,但唇角的笑意却让白墨意识到她猜对了。
她复杂道:“真的是你。”
元朗只是更紧的抱着她,白墨看到远处有佣人走过来,推了推他:“有人。”
他不理会,抱得更紧了。
他25岁那年,初次爱上一个女孩,鼓足勇气给她写了一封邮件,结果却石沉大海,自此以后认定她无意,收心敛情,却抵不过心之所牵,情动多年。
她18岁那年,初入大学,追求者颇多,邮箱里时常可见情书,烦躁之余,每每看到陌生邮件,一律删除。云萧与她境遇相同,后两人走得亲近被人误解恋人身份,省了狂蜂浪蝶,自此安心读书。
他不知,她没有看到那封情书;她更不知,删除的邮件里会有一封他写给她的情书。
错过,所幸一人不弃,最终还是遇到了彼此。
“墨墨……”他轻声叫她的名字,声音很淡,但却带着珍视:“说你爱我。”
她靠在他怀里,低声道:“我不爱你。”
“说你不爱我。”
“……我爱你。”
他笑,虽说不听话,但终究还是让他等到了。
白墨眸色温润,仿佛月光萦绕,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很难回答清楚,也许跟他每次相处的瞬间,都是爱的开始……
她问自己,究竟爱是什么呢?千万人就会有千万种说法,在她看来,爱到云淡风轻万籁俱静,才是一生的开始。
生活需要平淡,爱情同样需要平淡,而这一生因为他,她的爱情终于迎来了花开盛夏。
******
PS:《旧爱新欢:总统请离婚》正式结束。
有人问我:“四部总统文,最爱的是哪一部?”
很难讲,每一部尽量改变文风,但是很多事情已经成为了习惯,比如说虐。很想说,不是为虐而虐,因为虐是剧情需要,若是牵强,想必也不会加诸在剧情里。
四部是没办法比较的,风格多少有些不一样。说句很酸的话,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最想重新写的是第一部总统文《致命纠缠》。那部文写的最早,远比发上来还早,存在文档里,几年未用,后驻站,这才选用致命,有很多缺憾之处,是最不成熟的一部文,偶尔回望,会忍不住异想天开,一样的剧情,如果重写,不知道会怎么样?
致命完结后,没想过要写总统系列,直到《天才宝宝》写到中途,这才有了系列打算。
在此解释一下吧!我平日里比较懒,所以名字过脑就用,以至于系列文中,有重复的名字,比如说:艾青、乔梁。突然醒悟发现,恨不得撞墙,每次提醒下次必定改掉这个坏毛病,但愿以后不会再犯。
《致命》和《天才》里,国家代号都是A国,两者没有任何关系,因为那时候没有想过写系列文,所以另外开文的时候,就又用了重复的,我承认有时候我对某些事会有些自我强迫,喜欢的衣服可以同一款式买好几件,喜欢的代号可以重复用。在此致歉,混淆的亲可以选择忽视代号。
《天才》人物最温暖,《早安》男女主描写较唯美,《旧爱》虐心指数其实在《早安》之下,但挖坑最多,我填坑的时候也头疼,倒有些像悬疑侦探小说了,感情戏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大打折扣。尽力做到最好,若是不够好,我继续改进努力吧!
新文暖宠,暂定名《永恒的秘密·阁楼上的女人》,小说名字势必还要再更换,亲们若是在百度里找不到,可以直接在我的小说页面上,作者所发表作品列表下找,那里会有。
新浪微博,开通后,屡次记不住自己的密码,时常闲着,偶尔记起,登一下,但好歹是在新浪有家的人了,亲们玩微博的话,可以加一下,蹩脚名字:“我叫云檀。”
回首望去,感谢大家陪伴我走了这么久,感谢大家长久以来的包容和耐心等待,歇息几天会开始新文的更新。
三月初,惟愿大家快乐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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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吻了吻她的唇:“早这么听话就好了。”
这边,元朗刚把白墨放下来,就听到有人喊道:“哥,是不是嫂子来了?”
从家里跑出来一个年轻女子,很漂亮,笑起来的时候跟元朗很像,白墨忽然意识到她是谁了,除了是元家幼女元洛儿,不会是别人了。
那声“嫂子”让白墨颇为尴尬,元朗颇为受用,像拍小狗一样拍了拍元洛儿的头,轻轻笑道:“措词颇得我心,回头有赏。”
“多谢,多谢……”元洛儿看到白墨,眼睛一亮,啧啧笑道:“眼光不错,我嫂子就是漂亮。”
“再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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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清和徐药儿远比白墨想象中更加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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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元清找元朗谈话,说了一句意味不明的话:“你喜欢多年的女孩子是墨墨?”
元朗淡淡一笑:“我从没隐瞒过我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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