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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的上半年,我是在一家据说是非常有名有格调有品味的自助餐厅里打工,传说中,出入其中的都是社会高级名流。因此,对穷得当当响的同事们而言,这里是钓金龟婿的好地方。
也因此,所有的同事都争取接待、服务的位子,只有我主动跑到厨房打杂。我基本上是不喜欢服务业的,陌生人太多会让我不自在,说一些虚伪的客套话又让我恶心——如果是用英语说还好,因为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语言,完全可以说出最恶心的话而没有感觉,这就是我永远都用“iloveyou”代替“我爱你”的原因。虽然我知道作为一个英语专业的学生,我需要与人打交道的经验,但是习惯仍是无法改变。
她们说这里是上流社会,是我们平常接触不到的世界,这里充满了骑着白马的男生,要搭救贫困中的辛蒂蕾拉。而我们的任务,是乖乖的等待王子的到来。在共舞一曲之后,就是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
白马王子啊,她们知道吗?英语中,白马王子是mr。right。不是有钱人,也不是上流社会的人,只是天下那个适合你的人。
在厨房打杂是再简单不过的体力活,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到厨房干的原因。幸好骄气这一点离我已经很远了,而有时,不用动脑的工作其实是一种休息。
不过在缺人手的时候,我也会充当一下服务人员,就像那一天,在别人看来是浪漫,在我看来是灾难的那一天。
音乐,人影,华装丽服交织的双双对对,让我感觉我是到了十六七世纪的英国,在盛大的社交宴会上充当自助餐小妹——前提是,如果那时有自助餐这种东西的话
听说这家人姓罗,好像是某公司的董事。这次舞会是为了他儿子而开的,似乎是因为那位公子年少有成的关系。果然是有钱人,什么都可以当作理由。搞不好办这场舞会花的钱比他赢的利还多。
远远看去也看不清那位白马王子的相貌,似乎还算是人模人样,蓝色西装在他身上显出贵气。他似乎在和周围的人交谈着,笑语风生,和我们这些服务生偷偷摸摸聊天的情形形成了鲜明对比。
“为什么要我来当服务员啊!难道我们餐厅的服务生就少到这种程度吗?”我盯着身上的制服,眉皱了起来。蓝灰的颜色似乎要给人一种成熟严肃的感觉,却和这场合格格不入,怎么看怎么别扭。
“不是我们餐厅服务生太少,而是罗家太大,需要的人比较多。”吴梅笑着回答我。她是我在餐厅里唯一的好友,平时都是负责接待的,加上长得眉清目秀,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还不是那么碍眼。
“那也不用找我吧!要我站在这里对每个人笑着‘您好’‘谢谢’,我会疯掉!”觥筹交错的地方看得见风度看得见奢华,就是看不见真实。我站在大厅的一角,宾客微笑着来来往往彼此寒暄,有一搭没一搭的进行着没什么营养的谈天。几句话之后,便又开始锁定下一位,走马观花,得到的可能只有一叠名片,甚至连对方是男是女都忘掉。
“当然要找你了,至少在你们这些幕后人员中,你还算是清秀佳人啊!”是啊,清秀佳人。我耸耸肩,清秀佳人的意思就是平凡普通,没什么魅力却也不至于吓到人,站出去没有办法为餐厅增光却也不会损害形象,如此而已。
“啊,不和你聊了。”吴梅看到一边有人拿着杯子在张望,连忙过去服务。我也连忙向后退了一步,想回原位站好,以掩饰自己摸鱼的事实,没想到脚下传来奇怪的触觉
惨了!踩到人了!
常听吴梅提到在前厅工作要多小心,要笑脸迎人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客人需要服务时马上上前还有一点,一定要具有“虽千万人吾往矣”“万人身边过,礼服不沾衣”的功夫——换句话说,千万不要碰到任何人或东西,否则就等着死吧!
这等八面是眼的功夫我实在做不来,稍一大意就犯错了。我转过头,等着对方的怒火。
咦?没声音,还是没声音?抬起头,眼前人银发褐眼好帅的一位老人啊!
“i’mterriblysorry”我急忙道歉,平时的口语课上都没有这么成串往外冒英语过,这一瞬竟然几乎连停顿都没。
“takeiteasy。”老人非常非常的绅士,很和蔼的对我笑了笑,竟然与我谈了几句,问了我的学校,还称赞了我的oralenglish(英语口语)。然后很客气地向我道别,到另一边和一些看上去便很“贵气”的人聊天。
嗯,非常纯正的英式英语,非常正统的绅士风度,应该是位britishgentleman(英国绅士)吧。
原本郁闷的心情在刚才痛快一顿英语之后缓和了不少,也许,在这高级场合中,照样有不把我等当下等人看的人嘛!这样想来,倒也不会觉得太压抑。开始轻快小心的在人群中穿梭。
时间慢慢推移,大家都专心于跳舞,我也越来越清闲。昏暗的灯光轻柔的音乐让我有了睡意,打了个哈欠,忙用手捂住。但是,真的好困啊!这场舞会至少要开到午夜以后,今晚看来只能在餐厅窝一宿了,还好大四课少。
有些无聊,我靠墙站着,看人影交错,研究他们的表情和动作,直到耳边响起熟悉的曲子。
“oceansapart,dayafterday,andislowlygoinsane。”我精神一振,richardmarx的rightherewaiting是我极爱的歌,在一堆三步四步舞曲之后,这旋律让我倍感亲切。我忍不住和着曲子,轻轻唱了起来。
whereveryougo,whateveryoudo,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whateverittakes,orhowmyheartbreaks,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
“无论你去哪里,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在这里等你;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或者我会怎样的心碎,我仍然会在这里等你。”rightherewaiting,三个单词,说的是无尽的痴傻。等待如果等待中的人注定不会回来,再怎样执着再怎样无悔,终究是无用的吧。那么,苦苦等待,为谁?值得吗?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此情可待,谁翻译的这名字,如此贴切。李商隐不愧是一代诗人,早在千年前就告诉我们,不管是怎样的感情,最终,不过是追忆。
“其实,能有追忆就已经不错了吧,转眼忘掉的人,也不知会有多少。”就像这一曲曲舞,曲终便是人散,所有的交流默契,只是在起舞的那一瞬间。
一些回忆回到脑中,我一时之间竟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嘴边浮起一丝笑,却像是嘲笑。神思漂移,直到一个身影随着炽热的目光站在我面前,挡住了所有的光。
“小姐,可以请你跳舞吗?”我抬起头,对面男子目光中带着点研究,笑得却很温和。嗯,从衣着和身高上来判断,是那位远远的罗王子。在外语学院那种男迹罕见(尤其是高帅的男迹)的地方呆了四年,我已经不大习惯看180cm以上的男生了,他的身高带给我一种压迫感。我向后退了一步,再打量他。
年龄不大,这是除了身高之外,我对他的第一印象。看上去顶多大上我个两三岁,那一身打扮在近处看更加贵气和帅气,正式成熟又不会显得刻板老气,哪里像我这一身蓝灰
年轻,有钱,帅气,懂得着装——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帮他搭配的——这样的男人,应该有骑白马的资本吧!
白马王子伸出的手摊在我面前,脸上的笑无懈可击,在灯光音乐下,衬托出了无比的耀眼。
“不!”我直觉的拒绝,然后才觉得自己语气有点硬,又换了种方式“这位先生,我是服务生,怎么能下场跳舞呢?这样的话老板会怪我的。”抛清抛清,不是我不给面子哦。
“没关系,我会和你老板说的。”他笑起来有点阳光的味道,被笑容分了神的我没有注意到他拉着我的手。直到thelastwaltz的音乐响起,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他拉到了舞池,并且在他的带领下跳起舞。他的手放在我腰间,体温的熨贴让我慌乱,本来就僵硬的四肢更加木头起来。
很壮烈的,第二脚就踩到他。我很无辜的看着他:“对不起,我根本不会跳舞。”是啊是啊,什么tango(探戈),什么waltz(华尔兹),我都是完全不会。小时候父母可能教过我一些三步四步的基本跳法,可惜已经让我忘了个干干净净这年头,要跳就跳街舞热舞之类的,谁还在跳这么古老的东西?更何况我们大学几乎是女子学校,男生两三只的,找谁去跳舞啊?我的舞蹈细胞从来就没被激活过。
我那一脚踩得满重的,他脸上的笑变成了苦笑:“没关系,我带你,你跟着我的脚步。”
咦?风度不错,没冲口而出恶语,也没抛下我去疗伤,比学校里那些小鼻子小眼的男生强多了。我用怜悯的眼光看着他,一脚两脚三脚懒得数了,不怕死的人就要有觉悟才是。偷... -->>
大四的上半年,我是在一家据说是非常有名有格调有品味的自助餐厅里打工,传说中,出入其中的都是社会高级名流。因此,对穷得当当响的同事们而言,这里是钓金龟婿的好地方。
也因此,所有的同事都争取接待、服务的位子,只有我主动跑到厨房打杂。我基本上是不喜欢服务业的,陌生人太多会让我不自在,说一些虚伪的客套话又让我恶心——如果是用英语说还好,因为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语言,完全可以说出最恶心的话而没有感觉,这就是我永远都用“iloveyou”代替“我爱你”的原因。虽然我知道作为一个英语专业的学生,我需要与人打交道的经验,但是习惯仍是无法改变。
她们说这里是上流社会,是我们平常接触不到的世界,这里充满了骑着白马的男生,要搭救贫困中的辛蒂蕾拉。而我们的任务,是乖乖的等待王子的到来。在共舞一曲之后,就是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
白马王子啊,她们知道吗?英语中,白马王子是mr。right。不是有钱人,也不是上流社会的人,只是天下那个适合你的人。
在厨房打杂是再简单不过的体力活,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到厨房干的原因。幸好骄气这一点离我已经很远了,而有时,不用动脑的工作其实是一种休息。
不过在缺人手的时候,我也会充当一下服务人员,就像那一天,在别人看来是浪漫,在我看来是灾难的那一天。
音乐,人影,华装丽服交织的双双对对,让我感觉我是到了十六七世纪的英国,在盛大的社交宴会上充当自助餐小妹——前提是,如果那时有自助餐这种东西的话
听说这家人姓罗,好像是某公司的董事。这次舞会是为了他儿子而开的,似乎是因为那位公子年少有成的关系。果然是有钱人,什么都可以当作理由。搞不好办这场舞会花的钱比他赢的利还多。
远远看去也看不清那位白马王子的相貌,似乎还算是人模人样,蓝色西装在他身上显出贵气。他似乎在和周围的人交谈着,笑语风生,和我们这些服务生偷偷摸摸聊天的情形形成了鲜明对比。
“为什么要我来当服务员啊!难道我们餐厅的服务生就少到这种程度吗?”我盯着身上的制服,眉皱了起来。蓝灰的颜色似乎要给人一种成熟严肃的感觉,却和这场合格格不入,怎么看怎么别扭。
“不是我们餐厅服务生太少,而是罗家太大,需要的人比较多。”吴梅笑着回答我。她是我在餐厅里唯一的好友,平时都是负责接待的,加上长得眉清目秀,这身衣服穿在她身上还不是那么碍眼。
“那也不用找我吧!要我站在这里对每个人笑着‘您好’‘谢谢’,我会疯掉!”觥筹交错的地方看得见风度看得见奢华,就是看不见真实。我站在大厅的一角,宾客微笑着来来往往彼此寒暄,有一搭没一搭的进行着没什么营养的谈天。几句话之后,便又开始锁定下一位,走马观花,得到的可能只有一叠名片,甚至连对方是男是女都忘掉。
“当然要找你了,至少在你们这些幕后人员中,你还算是清秀佳人啊!”是啊,清秀佳人。我耸耸肩,清秀佳人的意思就是平凡普通,没什么魅力却也不至于吓到人,站出去没有办法为餐厅增光却也不会损害形象,如此而已。
“啊,不和你聊了。”吴梅看到一边有人拿着杯子在张望,连忙过去服务。我也连忙向后退了一步,想回原位站好,以掩饰自己摸鱼的事实,没想到脚下传来奇怪的触觉
惨了!踩到人了!
常听吴梅提到在前厅工作要多小心,要笑脸迎人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客人需要服务时马上上前还有一点,一定要具有“虽千万人吾往矣”“万人身边过,礼服不沾衣”的功夫——换句话说,千万不要碰到任何人或东西,否则就等着死吧!
这等八面是眼的功夫我实在做不来,稍一大意就犯错了。我转过头,等着对方的怒火。
咦?没声音,还是没声音?抬起头,眼前人银发褐眼好帅的一位老人啊!
“i’mterriblysorry”我急忙道歉,平时的口语课上都没有这么成串往外冒英语过,这一瞬竟然几乎连停顿都没。
“takeiteasy。”老人非常非常的绅士,很和蔼的对我笑了笑,竟然与我谈了几句,问了我的学校,还称赞了我的oralenglish(英语口语)。然后很客气地向我道别,到另一边和一些看上去便很“贵气”的人聊天。
嗯,非常纯正的英式英语,非常正统的绅士风度,应该是位britishgentleman(英国绅士)吧。
原本郁闷的心情在刚才痛快一顿英语之后缓和了不少,也许,在这高级场合中,照样有不把我等当下等人看的人嘛!这样想来,倒也不会觉得太压抑。开始轻快小心的在人群中穿梭。
时间慢慢推移,大家都专心于跳舞,我也越来越清闲。昏暗的灯光轻柔的音乐让我有了睡意,打了个哈欠,忙用手捂住。但是,真的好困啊!这场舞会至少要开到午夜以后,今晚看来只能在餐厅窝一宿了,还好大四课少。
有些无聊,我靠墙站着,看人影交错,研究他们的表情和动作,直到耳边响起熟悉的曲子。
“oceansapart,dayafterday,andislowlygoinsane。”我精神一振,richardmarx的rightherewaiting是我极爱的歌,在一堆三步四步舞曲之后,这旋律让我倍感亲切。我忍不住和着曲子,轻轻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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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去哪里,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在这里等你;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或者我会怎样的心碎,我仍然会在这里等你。”rightherewaiting,三个单词,说的是无尽的痴傻。等待如果等待中的人注定不会回来,再怎样执着再怎样无悔,终究是无用的吧。那么,苦苦等待,为谁?值得吗?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此情可待,谁翻译的这名字,如此贴切。李商隐不愧是一代诗人,早在千年前就告诉我们,不管是怎样的感情,最终,不过是追忆。
“其实,能有追忆就已经不错了吧,转眼忘掉的人,也不知会有多少。”就像这一曲曲舞,曲终便是人散,所有的交流默契,只是在起舞的那一瞬间。
一些回忆回到脑中,我一时之间竟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嘴边浮起一丝笑,却像是嘲笑。神思漂移,直到一个身影随着炽热的目光站在我面前,挡住了所有的光。
“小姐,可以请你跳舞吗?”我抬起头,对面男子目光中带着点研究,笑得却很温和。嗯,从衣着和身高上来判断,是那位远远的罗王子。在外语学院那种男迹罕见(尤其是高帅的男迹)的地方呆了四年,我已经不大习惯看180cm以上的男生了,他的身高带给我一种压迫感。我向后退了一步,再打量他。
年龄不大,这是除了身高之外,我对他的第一印象。看上去顶多大上我个两三岁,那一身打扮在近处看更加贵气和帅气,正式成熟又不会显得刻板老气,哪里像我这一身蓝灰
年轻,有钱,帅气,懂得着装——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帮他搭配的——这样的男人,应该有骑白马的资本吧!
白马王子伸出的手摊在我面前,脸上的笑无懈可击,在灯光音乐下,衬托出了无比的耀眼。
“不!”我直觉的拒绝,然后才觉得自己语气有点硬,又换了种方式“这位先生,我是服务生,怎么能下场跳舞呢?这样的话老板会怪我的。”抛清抛清,不是我不给面子哦。
“没关系,我会和你老板说的。”他笑起来有点阳光的味道,被笑容分了神的我没有注意到他拉着我的手。直到thelastwaltz的音乐响起,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他拉到了舞池,并且在他的带领下跳起舞。他的手放在我腰间,体温的熨贴让我慌乱,本来就僵硬的四肢更加木头起来。
很壮烈的,第二脚就踩到他。我很无辜的看着他:“对不起,我根本不会跳舞。”是啊是啊,什么tango(探戈),什么waltz(华尔兹),我都是完全不会。小时候父母可能教过我一些三步四步的基本跳法,可惜已经让我忘了个干干净净这年头,要跳就跳街舞热舞之类的,谁还在跳这么古老的东西?更何况我们大学几乎是女子学校,男生两三只的,找谁去跳舞啊?我的舞蹈细胞从来就没被激活过。
我那一脚踩得满重的,他脸上的笑变成了苦笑:“没关系,我带你,你跟着我的脚步。”
咦?风度不错,没冲口而出恶语,也没抛下我去疗伤,比学校里那些小鼻子小眼的男生强多了。我用怜悯的眼光看着他,一脚两脚三脚懒得数了,不怕死的人就要有觉悟才是。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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