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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对三里屯酒吧慕名已久,来京后便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要我为其推荐一、两个最有特色的。我说等我查一下,记得网上有很多推荐文章的。朋友对网上的文章尤其是“老记”、“名记”的推荐嗤之以鼻,说是那文字大多受了孔方兄的拨弄,溢美之词满视野,根本作不得数的,一定要听我自己的经验之谈。于是,我慢条斯理的告诉他,很抱歉,迄今为止,鄙人从未进过酒吧。论喝酒,我最风雅的举动,顶天了,也不过就是心情好的时候,偶尔在家放上一张自己喜欢的cd,倒一杯红酒,边欣赏音乐,边感受那琥珀色的浆液挂在杯壁上的质感,然后,再轻啜慢呷而已。
朋友狐疑的看着我,问我何以在此等事情上落了伍。我反诘道:“我又何尝追过风呢?”我这么老土,从来都是与时尚擦肩而过的呀!
朋友不服,于是举例,打算用事实来给我一记响亮的耳光。他说,你看,现在流行听爵士,而且主要是小资喜欢听(说这句话的时候,朋友的眼睛里闪着幸灾乐祸的光),偏你就喜欢听;流行自助旅游,而你经常在假期自己跑出去溜达,还写游记(朋友的眼里再次冒出不怀好意的嘲弄);家装流行混油的北欧风格,而你家里就是这个样子种种迹象表明,你当然是样样都不肯落伍的嘛!听完举证,我笑了,对朋友说我基本上知道古往今来的冤假错案是如何形成的了。
一直觉得时尚就像一个被多情男子穷追不舍的绝代佳人,昨天还在三尺之遥令你垂涎艳羡,今日蓦然回首,却已是美人迟暮,风韵无存。自忖,并无及时抱得美人归的能力,于是,便不追也罢,一向离时尚甚远。多年来,一直有如不解风情的蠢男人,一次次与被叫做“时尚”的那个大美女擦肩而过。只安安分分的享受自己命定的那份随意自然:因为适合穿散摆裙,在大家都穿牛仔裤的时候,我穿散摆裙;街上流行一步裙、a字裙、鱼尾裙了,我依然穿散摆裙。既然不涉足“时尚”倒也无“落伍”之虞,这让我有了一份与“时尚”相敬如宾的坦然。
听爵士和看f1赛车,都是源于自己多年的失眠顽症。10年前,在我失眠症严重的那些夜深人静的午夜时分,北京音乐台给了我爵士的启蒙,因为那种旋律和节奏里有自己喜欢的某种情愫,就一直相守至今;而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的孤寂里,因为机缘巧合又与f1比赛在电视里邂逅,因为当时在我空闲的那个时段里,体育节目总是在重播f1比赛,看得多了便欣赏起那个大名鼎鼎的舒马赫。这一切与时尚无关。
旅游更是自己天性中一种喜欢亲近自然、纵情山水的本能使然。大学时代,曾和三五知己骑车游遍了京郊的山山水水,逢山攀顶,遇水捉鱼。亦或,只是在纯净的蓝天下,躺在嗅无人迹的草坡上懒懒地“晒虫”当时我们这帮人根本不屑于到什么旅游景点,最爱的是那些尚未开发的野景。在这种穷玩中,最辉煌的当数大三那年暑假,一行人骑自行车去了承德的避暑山庄,往返千余里,风餐露宿,虽苦犹甜。还曾特意在游福州鼓山时,在一幅摩崖石刻的“山水知音”处自作多情的留影。事先也没有征求过山水的意见,就枉自自诩了。
而今,周末已成人们逃离城市的禁锢与羁绊的好时机。据说,这种时候,在欧美,有钱人去自己的乡间别墅住;没有钱而身体好的人,在别人的乡间别墅旁住帐篷;而没有钱身体又不好的人,把自己家装饰成乡间别墅的样子,然后靠在沙发上喝啤酒看体育节目。我没有钱而身体好,但治安状况抑制了我在乡间住帐篷的浪漫情怀,于是,我把别人用来伪饰住房的钱零打碎敲的用于在旅途中住店。
至于说到8年前进行的家庭装修,不过是学过美术的老公和天生对色彩敏感的我,把我们的喜好与降低装修成本的愿望进行了一次成功的结合而已。
那个初夏的季节里,我们在建材市场细细地选了明亮洁净的淡蓝灰、充满阳光味道的明黄、带有童稚趣味的苹果绿以及符合老公嗜好的浅土黄作为墙面的颜色,而所有的门窗家具则一律是雪样的白。这样的装修,说出大天去,也不过就是在用混油掩盖木料缺陷的同时,满足了我们对色彩的要求而已。在那个同楼的人几乎家家户户不惜花上10万元、用有着漂亮花纹的榉木把自己家装成家家趋同的华丽的ktv包间的时候,我们以大约相当于别人五分之一的价格把住房装修成稍具特色的自己的家。那个时候,天地良心,市场上可还没有流行什么北欧风格呢。
在大家收入都在一个水平线上的时候,消费的选择构成生活的差异。我们的选择,不过是把别人投入“时尚”家装的银子节约下来,花在了自己所喜欢的旅游上。仅此而已。
总以为,既然叫“时尚”便总归是要落伍的,落伍的早晚只不过看这一波时尚流行的生命力的长短罢了。愤青也好,小资也罢,即便是bobos一族,甚或是这“族”那“族”也不过就是疯狂的症候群中之一斑。看唯恐落伍的人们在一拨拨的起承转合中,急吼吼的扛着马牛羊三牲合身扑上,希冀着给自己贴上时尚的标签。而偏那庙门上题词的变换却永远快过追风者的脚步,让来不及转身的虔诚膜拜者近乎热昏、近乎谵妄的悬在半疯的尴尬状态中,没着没落。
至此便觉得,若是不慎滑入“时尚”这个与时俱进的陷阱中,其情状几与自虐无异。那么,我还是藏拙,做个与时尚擦肩而过的人吧。
朋友对三里屯酒吧慕名已久,来京后便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要我为其推荐一、两个最有特色的。我说等我查一下,记得网上有很多推荐文章的。朋友对网上的文章尤其是“老记”、“名记”的推荐嗤之以鼻,说是那文字大多受了孔方兄的拨弄,溢美之词满视野,根本作不得数的,一定要听我自己的经验之谈。于是,我慢条斯理的告诉他,很抱歉,迄今为止,鄙人从未进过酒吧。论喝酒,我最风雅的举动,顶天了,也不过就是心情好的时候,偶尔在家放上一张自己喜欢的cd,倒一杯红酒,边欣赏音乐,边感受那琥珀色的浆液挂在杯壁上的质感,然后,再轻啜慢呷而已。
朋友狐疑的看着我,问我何以在此等事情上落了伍。我反诘道:“我又何尝追过风呢?”我这么老土,从来都是与时尚擦肩而过的呀!
朋友不服,于是举例,打算用事实来给我一记响亮的耳光。他说,你看,现在流行听爵士,而且主要是小资喜欢听(说这句话的时候,朋友的眼睛里闪着幸灾乐祸的光),偏你就喜欢听;流行自助旅游,而你经常在假期自己跑出去溜达,还写游记(朋友的眼里再次冒出不怀好意的嘲弄);家装流行混油的北欧风格,而你家里就是这个样子种种迹象表明,你当然是样样都不肯落伍的嘛!听完举证,我笑了,对朋友说我基本上知道古往今来的冤假错案是如何形成的了。
一直觉得时尚就像一个被多情男子穷追不舍的绝代佳人,昨天还在三尺之遥令你垂涎艳羡,今日蓦然回首,却已是美人迟暮,风韵无存。自忖,并无及时抱得美人归的能力,于是,便不追也罢,一向离时尚甚远。多年来,一直有如不解风情的蠢男人,一次次与被叫做“时尚”的那个大美女擦肩而过。只安安分分的享受自己命定的那份随意自然:因为适合穿散摆裙,在大家都穿牛仔裤的时候,我穿散摆裙;街上流行一步裙、a字裙、鱼尾裙了,我依然穿散摆裙。既然不涉足“时尚”倒也无“落伍”之虞,这让我有了一份与“时尚”相敬如宾的坦然。
听爵士和看f1赛车,都是源于自己多年的失眠顽症。10年前,在我失眠症严重的那些夜深人静的午夜时分,北京音乐台给了我爵士的启蒙,因为那种旋律和节奏里有自己喜欢的某种情愫,就一直相守至今;而一个人在异国他乡的孤寂里,因为机缘巧合又与f1比赛在电视里邂逅,因为当时在我空闲的那个时段里,体育节目总是在重播f1比赛,看得多了便欣赏起那个大名鼎鼎的舒马赫。这一切与时尚无关。
旅游更是自己天性中一种喜欢亲近自然、纵情山水的本能使然。大学时代,曾和三五知己骑车游遍了京郊的山山水水,逢山攀顶,遇水捉鱼。亦或,只是在纯净的蓝天下,躺在嗅无人迹的草坡上懒懒地“晒虫”当时我们这帮人根本不屑于到什么旅游景点,最爱的是那些尚未开发的野景。在这种穷玩中,最辉煌的当数大三那年暑假,一行人骑自行车去了承德的避暑山庄,往返千余里,风餐露宿,虽苦犹甜。还曾特意在游福州鼓山时,在一幅摩崖石刻的“山水知音”处自作多情的留影。事先也没有征求过山水的意见,就枉自自诩了。
而今,周末已成人们逃离城市的禁锢与羁绊的好时机。据说,这种时候,在欧美,有钱人去自己的乡间别墅住;没有钱而身体好的人,在别人的乡间别墅旁住帐篷;而没有钱身体又不好的人,把自己家装饰成乡间别墅的样子,然后靠在沙发上喝啤酒看体育节目。我没有钱而身体好,但治安状况抑制了我在乡间住帐篷的浪漫情怀,于是,我把别人用来伪饰住房的钱零打碎敲的用于在旅途中住店。
至于说到8年前进行的家庭装修,不过是学过美术的老公和天生对色彩敏感的我,把我们的喜好与降低装修成本的愿望进行了一次成功的结合而已。
那个初夏的季节里,我们在建材市场细细地选了明亮洁净的淡蓝灰、充满阳光味道的明黄、带有童稚趣味的苹果绿以及符合老公嗜好的浅土黄作为墙面的颜色,而所有的门窗家具则一律是雪样的白。这样的装修,说出大天去,也不过就是在用混油掩盖木料缺陷的同时,满足了我们对色彩的要求而已。在那个同楼的人几乎家家户户不惜花上10万元、用有着漂亮花纹的榉木把自己家装成家家趋同的华丽的ktv包间的时候,我们以大约相当于别人五分之一的价格把住房装修成稍具特色的自己的家。那个时候,天地良心,市场上可还没有流行什么北欧风格呢。
在大家收入都在一个水平线上的时候,消费的选择构成生活的差异。我们的选择,不过是把别人投入“时尚”家装的银子节约下来,花在了自己所喜欢的旅游上。仅此而已。
总以为,既然叫“时尚”便总归是要落伍的,落伍的早晚只不过看这一波时尚流行的生命力的长短罢了。愤青也好,小资也罢,即便是bobos一族,甚或是这“族”那“族”也不过就是疯狂的症候群中之一斑。看唯恐落伍的人们在一拨拨的起承转合中,急吼吼的扛着马牛羊三牲合身扑上,希冀着给自己贴上时尚的标签。而偏那庙门上题词的变换却永远快过追风者的脚步,让来不及转身的虔诚膜拜者近乎热昏、近乎谵妄的悬在半疯的尴尬状态中,没着没落。
至此便觉得,若是不慎滑入“时尚”这个与时俱进的陷阱中,其情状几与自虐无异。那么,我还是藏拙,做个与时尚擦肩而过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