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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回到营地,带来了144名战士,战士们并没有向他表示效忠,大多数人都表示,这只是一场为了拯救草原之风而志愿参与的战争,他们还是天狼星的人,希望二酋长不要让他们难做。
疾风之狐一点都不愤怒,相反还很高兴,他和哥哥只是理念上的不同,大家都是为了延续拉科塔族的命脉,并没有争权夺利的意思,谁当酋长对他来说无所谓。战士们得到了疾风之狐的允诺后,纷纷表示在这场战斗中将会尽力而为,疾风之狐便高兴地打开木箱,一杆杆崭新的火枪交到了战士们的手上,他们高兴地抚摸着火枪,这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武器,有了它,就不用惧怕那些敌人了。
“装填,取出通条,再次装填火药,闭锁,瞄准,射击!”
鹿角在教授新来的战士如何使用火枪,疾风之狐一脸欣慰地站在夕阳下看着自己的儿子,小伙子非常不错,看来可以对他寄予厚望。很快,他就发现这种教授完全是多余的,拉科塔的勇士们只用了几分钟就掌握了这种简单的技巧,他们在和克劳人、夏延人的作战中早就摸透了火枪的使用方法,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接触到实物而已。
“现在,我们有了184名勇士,明早,我们就去偷袭纳瓦霍人的领地。”
疾风之狐作为一名积极向白人靠拢的维新派,已经变得有些奸诈了,不过他显然还不够奸诈,黄厉挑了挑篝火的火星,说:
“让勇士们装作夏延人的样子,夏延人的名字现在已经臭大街了,也只有他们才可能在无休止的劫掠中拥有如此多的火枪。”
疾风之狐有些愕然,不过立刻明白了黄厉的意图,有点狼狈为奸的意思,笑着坐下说:
“也许我们应该再讨论一下其他的方案,我是说更稳妥的方案。”
“哦?”
“不如让他们装作狗兵吧?”
身旁的王德福插了一句嘴,他观察两人很久了,觉得必须要引起黄厉的重视,否则他可能真的得待在拉科塔族当一辈子的奇瓦克了。
“狗兵,是个好主意,奇瓦克,你很好,非常聪明,不过这人血。。。。。。”
“可以用野牛血代替,没人会去分辨野牛血和人血,而且在这片土地上,还没有哪个部落的勇士冒充过狗兵。”
疾风之狐点点头,觉得这个主意靠谱,夏延人的狗兵实在是太出名了,冒充他们,可以顺便报复一下夏延族那不分青红皂白的杀戮。
“我这就去安排。”
疾风之狐去吩咐部落中的勇士去了,他们需要一头活着的野牛,放干净它的血,在自己的下颌印上手掌印,这件事需要准备时间,追捕野牛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不过有了火枪,会变得很容易。
“你是汉人?”
王德福坐在黄厉的斜对面,也不抬头,压低了声音用汉语问道,黄厉眼睛一眯,装作没有听见,低头看着篝火中跳腾的火焰。
“你的确是汉人,如果你听不懂汉语,至少应该询问我一下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或者像这两位白人一样摆出一脸奇怪的表情一般看着我。”
王德福抬起了头来,脸上满是笑意,黄厉把身旁的金色长矛取过来插进了身前的泥土中,与他对视,开口道:
“我不介意杀死一个拉科塔的奇瓦克。。。。。。”
“但你介意我拆穿你的身份,是吗?”
两人的对话让兰道尔和布列尼塔的眼神越来越怪,这两个身份地位天差地别的人难道互相认识?
“拆穿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黄厉死死地盯着王德福,王德福却微笑着低下头去,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不能成为他们的奇瓦克,我要跟你走,离开这个鬼地方。”
“也许这里是你唯一的归宿。”
“好吧,即便是拆穿了你对我也没有什么好处,我算是看出来了,他们对你可是非常尊敬呢,不过,对你来说,我是一个有用的人。”
黄厉的眼中迸出了火花,他想听听王德福如何毛遂自荐。
“首先,我精通很多门语言,当然,经过我的观察,你也一样,甚至说的比我还好,但像你这样的人,难道每次都需要亲自去和各种低贱的人打交道吗?”
王德福伸出了一个指头,黄厉不置可否地坐直了身体,他说的也许对,也许不对,可这个大清人能够抓住你的胃口,说明他是一个还算凑合的说客。
“其次,我在浩官伍大人手下干过,不说敢做无本起家的买卖,但也算精通商贸。。。。。。”
“精通商贸就混成现在这个样子?”
王德福脸皮一红,力争辩解道:
“这都要怪库欣那个王八蛋,非要骗我成立什么铁路公司,我白花花的银子砸进去,公司倒是成立了,可白人说收回去就收回去,说什么铁路不能让黄种人来建,还不退我的股份,说我的银子是在英国佬打广州时洗白的脏银,我。。。。。。我。。。。。。我能有什么办法?”
“在白人面前讲道理,永远都是你没有道理。”
黄厉深表赞同,让王德福就跟找到了知己一样,叹道:
“是啊,想我堂堂大清国竟然被这些蛮夷逼到如此地步,这真是国事衰败至此。。。。。。”
“自作孽,不可活。”
正准备舒展一下“位卑未敢忘忧国”情怀的王德福被黄厉短短的六个字憋得脸色通红,感情眼前这位爷不是我大清的孝子贤孙啊?那他是谁,不留辫子本来就已经大逆不道了,看他的年岁和身姿,也不像是国内那种压弯了脊梁的顺民后代,难道。。。。。。他眼珠子一转,抹了抹额头的冷汗,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就是,就是,不知道可以印证一下不?
黄厉的笑容中带上了蔑视,让王德福很不舒服,索性拼了,就算被这个暴露的假洋鬼子给干掉,也比在拉科塔里当奇瓦克逗人开心来的好,只见他突然蹿起来,双手朝着东面一握,喊道: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OMG!他是怎么了?癫痫吗?”
王德福突然来了这么一下,把两位白人吓得不清,黄厉的头顶一群乌鸦飞过,这位奔五的老兄原来还是个逗哏啊!不当奇瓦克还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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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转眼到了第二日的黎明,在距离拉科塔部落西南方43英里的地方驻扎着一支规模比拉科塔大了一倍的部落,高山之火是这个中等纳瓦霍部落的酋长,他们原本居住在密苏里州的南部,白人要求他们迁徙,他非常不满,并派遣他的父亲代表他去查尔斯城申告,他们并没有参加所谓的独立城会盟,白人的政策可以管得了夏延、克劳和阿拉帕霍人,但不能对纳瓦霍人适用。
见识过太多的背信弃义后,纳瓦霍人也学聪明了,轻易不会让酋长去和敌人们直接见面,以免又发生类似于十几年前的惨案。
可惜弱者的声音永远是微弱的,白人以两万美元的白菜价格强行从他们手里买走了他们的聚居地,要求他们退到所谓的保留地去,而且没有现钱,只是以粮食来进行抵充,父亲带回来的消息让高山之火的头顶升起了腾腾的火焰,他想反抗,可周围的纳瓦霍部落却不愿意,他们宁肯选择退让,也不会去和白人的火枪大炮对抗。
身为2000多子民的酋长,他必须对自己的族人负责,他先一步撤走了族中的老弱妇孺,却没有如实地按照白人的要求进行迁徙,在落基山脉两侧,他把部落的勇士化整为零,劫杀那些一路上源源不断朝着西边行进的白人拓荒者们。因为他知道,如果不遏制这些白蚂蚁无休无止的贪婪行动,白蚂蚁终究将会把他们全部吞没。
再经过了好几次大规模的劫杀后,老美那迟钝的神经终于被刺激到了,于是一场名为战争实则为驱赶的大围剿行动展开了,高山之火的部落从夏日开始出现了减员,白人的枪手、赏金猎人、劫匪开始有针对性地在他们的部落周围进行狩猎,一些勇士遭到枪杀,部落开始人心惶惶,而白人军队也开始大动作,大围剿行为让他不得不遵守所谓的协议,开始朝着西南方向迁徙。
翻过落基山后,幸福的生活并没有来到,迎来的却是印第安部落之间的厮杀,土生土长在犹他州的莫哈维人可不会欢迎这些外来者,即便你是最庞大的印第安人部落又怎么样,在河谷、山巅、荒漠生活了一辈子的莫哈维人利用地形和纳瓦霍人打起了游击战,虽然屡战屡败但是屡败屡战,就跟扎在犹他州的铁钉一般,给纳瓦霍人带来困扰和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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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回到营地,带来了144名战士,战士们并没有向他表示效忠,大多数人都表示,这只是一场为了拯救草原之风而志愿参与的战争,他们还是天狼星的人,希望二酋长不要让他们难做。
疾风之狐一点都不愤怒,相反还很高兴,他和哥哥只是理念上的不同,大家都是为了延续拉科塔族的命脉,并没有争权夺利的意思,谁当酋长对他来说无所谓。战士们得到了疾风之狐的允诺后,纷纷表示在这场战斗中将会尽力而为,疾风之狐便高兴地打开木箱,一杆杆崭新的火枪交到了战士们的手上,他们高兴地抚摸着火枪,这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武器,有了它,就不用惧怕那些敌人了。
“装填,取出通条,再次装填火药,闭锁,瞄准,射击!”
鹿角在教授新来的战士如何使用火枪,疾风之狐一脸欣慰地站在夕阳下看着自己的儿子,小伙子非常不错,看来可以对他寄予厚望。很快,他就发现这种教授完全是多余的,拉科塔的勇士们只用了几分钟就掌握了这种简单的技巧,他们在和克劳人、夏延人的作战中早就摸透了火枪的使用方法,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接触到实物而已。
“现在,我们有了184名勇士,明早,我们就去偷袭纳瓦霍人的领地。”
疾风之狐作为一名积极向白人靠拢的维新派,已经变得有些奸诈了,不过他显然还不够奸诈,黄厉挑了挑篝火的火星,说:
“让勇士们装作夏延人的样子,夏延人的名字现在已经臭大街了,也只有他们才可能在无休止的劫掠中拥有如此多的火枪。”
疾风之狐有些愕然,不过立刻明白了黄厉的意图,有点狼狈为奸的意思,笑着坐下说:
“也许我们应该再讨论一下其他的方案,我是说更稳妥的方案。”
“哦?”
“不如让他们装作狗兵吧?”
身旁的王德福插了一句嘴,他观察两人很久了,觉得必须要引起黄厉的重视,否则他可能真的得待在拉科塔族当一辈子的奇瓦克了。
“狗兵,是个好主意,奇瓦克,你很好,非常聪明,不过这人血。。。。。。”
“可以用野牛血代替,没人会去分辨野牛血和人血,而且在这片土地上,还没有哪个部落的勇士冒充过狗兵。”
疾风之狐点点头,觉得这个主意靠谱,夏延人的狗兵实在是太出名了,冒充他们,可以顺便报复一下夏延族那不分青红皂白的杀戮。
“我这就去安排。”
疾风之狐去吩咐部落中的勇士去了,他们需要一头活着的野牛,放干净它的血,在自己的下颌印上手掌印,这件事需要准备时间,追捕野牛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不过有了火枪,会变得很容易。
“你是汉人?”
王德福坐在黄厉的斜对面,也不抬头,压低了声音用汉语问道,黄厉眼睛一眯,装作没有听见,低头看着篝火中跳腾的火焰。
“你的确是汉人,如果你听不懂汉语,至少应该询问我一下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或者像这两位白人一样摆出一脸奇怪的表情一般看着我。”
王德福抬起了头来,脸上满是笑意,黄厉把身旁的金色长矛取过来插进了身前的泥土中,与他对视,开口道:
“我不介意杀死一个拉科塔的奇瓦克。。。。。。”
“但你介意我拆穿你的身份,是吗?”
两人的对话让兰道尔和布列尼塔的眼神越来越怪,这两个身份地位天差地别的人难道互相认识?
“拆穿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黄厉死死地盯着王德福,王德福却微笑着低下头去,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不能成为他们的奇瓦克,我要跟你走,离开这个鬼地方。”
“也许这里是你唯一的归宿。”
“好吧,即便是拆穿了你对我也没有什么好处,我算是看出来了,他们对你可是非常尊敬呢,不过,对你来说,我是一个有用的人。”
黄厉的眼中迸出了火花,他想听听王德福如何毛遂自荐。
“首先,我精通很多门语言,当然,经过我的观察,你也一样,甚至说的比我还好,但像你这样的人,难道每次都需要亲自去和各种低贱的人打交道吗?”
王德福伸出了一个指头,黄厉不置可否地坐直了身体,他说的也许对,也许不对,可这个大清人能够抓住你的胃口,说明他是一个还算凑合的说客。
“其次,我在浩官伍大人手下干过,不说敢做无本起家的买卖,但也算精通商贸。。。。。。”
“精通商贸就混成现在这个样子?”
王德福脸皮一红,力争辩解道:
“这都要怪库欣那个王八蛋,非要骗我成立什么铁路公司,我白花花的银子砸进去,公司倒是成立了,可白人说收回去就收回去,说什么铁路不能让黄种人来建,还不退我的股份,说我的银子是在英国佬打广州时洗白的脏银,我。。。。。。我。。。。。。我能有什么办法?”
“在白人面前讲道理,永远都是你没有道理。”
黄厉深表赞同,让王德福就跟找到了知己一样,叹道:
“是啊,想我堂堂大清国竟然被这些蛮夷逼到如此地步,这真是国事衰败至此。。。。。。”
“自作孽,不可活。”
正准备舒展一下“位卑未敢忘忧国”情怀的王德福被黄厉短短的六个字憋得脸色通红,感情眼前这位爷不是我大清的孝子贤孙啊?那他是谁,不留辫子本来就已经大逆不道了,看他的年岁和身姿,也不像是国内那种压弯了脊梁的顺民后代,难道。。。。。。他眼珠子一转,抹了抹额头的冷汗,想到了一种可能性,就是,就是,不知道可以印证一下不?
黄厉的笑容中带上了蔑视,让王德福很不舒服,索性拼了,就算被这个暴露的假洋鬼子给干掉,也比在拉科塔里当奇瓦克逗人开心来的好,只见他突然蹿起来,双手朝着东面一握,喊道:
“地振高冈,一派溪山千古秀!”
“OMG!他是怎么了?癫痫吗?”
王德福突然来了这么一下,把两位白人吓得不清,黄厉的头顶一群乌鸦飞过,这位奔五的老兄原来还是个逗哏啊!不当奇瓦克还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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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转眼到了第二日的黎明,在距离拉科塔部落西南方43英里的地方驻扎着一支规模比拉科塔大了一倍的部落,高山之火是这个中等纳瓦霍部落的酋长,他们原本居住在密苏里州的南部,白人要求他们迁徙,他非常不满,并派遣他的父亲代表他去查尔斯城申告,他们并没有参加所谓的独立城会盟,白人的政策可以管得了夏延、克劳和阿拉帕霍人,但不能对纳瓦霍人适用。
见识过太多的背信弃义后,纳瓦霍人也学聪明了,轻易不会让酋长去和敌人们直接见面,以免又发生类似于十几年前的惨案。
可惜弱者的声音永远是微弱的,白人以两万美元的白菜价格强行从他们手里买走了他们的聚居地,要求他们退到所谓的保留地去,而且没有现钱,只是以粮食来进行抵充,父亲带回来的消息让高山之火的头顶升起了腾腾的火焰,他想反抗,可周围的纳瓦霍部落却不愿意,他们宁肯选择退让,也不会去和白人的火枪大炮对抗。
身为2000多子民的酋长,他必须对自己的族人负责,他先一步撤走了族中的老弱妇孺,却没有如实地按照白人的要求进行迁徙,在落基山脉两侧,他把部落的勇士化整为零,劫杀那些一路上源源不断朝着西边行进的白人拓荒者们。因为他知道,如果不遏制这些白蚂蚁无休无止的贪婪行动,白蚂蚁终究将会把他们全部吞没。
再经过了好几次大规模的劫杀后,老美那迟钝的神经终于被刺激到了,于是一场名为战争实则为驱赶的大围剿行动展开了,高山之火的部落从夏日开始出现了减员,白人的枪手、赏金猎人、劫匪开始有针对性地在他们的部落周围进行狩猎,一些勇士遭到枪杀,部落开始人心惶惶,而白人军队也开始大动作,大围剿行为让他不得不遵守所谓的协议,开始朝着西南方向迁徙。
翻过落基山后,幸福的生活并没有来到,迎来的却是印第安部落之间的厮杀,土生土长在犹他州的莫哈维人可不会欢迎这些外来者,即便你是最庞大的印第安人部落又怎么样,在河谷、山巅、荒漠生活了一辈子的莫哈维人利用地形和纳瓦霍人打起了游击战,虽然屡战屡败但是屡败屡战,就跟扎在犹他州的铁钉一般,给纳瓦霍人带来困扰和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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