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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是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同情地看着她,“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又常常夸你,说你细心又体贴,我们几个在这一点上谁也比不过你。还有更好笑的,婆婆大人跟少臣说父亲和她其实一直想生出你这样的一个女儿结果却生出了他,弄得少臣那顿饭都差点吃不下。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现在少臣在家里走路时都绕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也不知哪年哪月还能再见到。” 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安若还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去机场送行,看来是躲不掉了。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个精致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好听。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她把小狗举到脸颊旁。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他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安若教育她。
“我是当着叔叔面说的,可他一点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很怕陌生人。”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家里有很多你的照片,你和叔叔在一起,我经常看到。”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抱一抱嘛,你不抱它,它会伤心的。”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蹭啊蹭地就蹭上了安若的腿和肚子,所触之处,软绵绵的一团,而她的手则已经感觉到了聪聪湿热的呼吸,它还伸了舌头想舔她。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
她有一次曾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如果此时在场,一定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的脸此时应该已经变绿了吧?
“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像叔叔一样抱着我转圈圈。”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
她的话音刚落,阿愚已经钻进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小手抓着她的胸口,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的味道跟妈妈的味道不一样,不过都好香呀。”
沈安若只感到怀里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扭来扭去,娇娇嫩嫩,柔若无骨,捏不得,推不得,出了一身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刚才竟然觉得阿愚像小天使,现在才发现这分明是一个小魔鬼。更严重的是,她感觉到自己脚下也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蹭她,热乎乎的舌头已经舔到了她的脚背上,一下又一下。肯定是聪聪!她惊得几乎要一脚踢出去。安若欲哭无泪,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里简直是她的人间地狱,拜托,谁来救救她,她一定铭记在心,感激三生。
诚心的祈祷偶尔也会显灵,只过了片刻,黏在她脚上滴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又几秒钟后,连阿愚都被人捏着脖子给扯开。
沈安若惊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揉皱的衣服和头发,深呼吸几下,恢复镇定的情绪,才抬头望向她的救命恩人。奇怪了,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机场,为什么又回来了?
程少臣看了她一眼,表情有几分复杂,又别开眼,看向阿愚。那场面其实有点搞笑,他一只手抱着阿愚,另一只手提着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知道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个小魔鬼的领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吗?”
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道:“程浅语。”
聪明的小孩立即就明白了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地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根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叔叔乖,你也来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就像聪聪刚才舔安若一样,把口水一下下都舔到了他的脸上。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之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安若和那一家子人一起去了机场。她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可其实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阿愚都受了离别氛围的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代,安若坐上了程少臣的车。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至于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前方的小陈也受不了车内的这一团安静,申请要听歌。他打开音响,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音响足够好,仿佛歌者就在耳畔。一首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张?”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没发觉自己喊错了称呼。
沈安若慢慢地靠回椅背,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也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在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得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疲劳驾驶危险,还是直接送你回家,把钥匙给小陈,让他一会儿把车给你送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也没消化掉。她已经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遥遥无期。那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长成大姑娘,而自己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小体积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有, My Cup of 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直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一杯清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一直听下去:《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还有《小宝贝》和《晚安》,真是特别的应景,就像专门为他们俩创作的一般。
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是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同情地看着她,“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又常常夸你,说你细心又体贴,我们几个在这一点上谁也比不过你。还有更好笑的,婆婆大人跟少臣说父亲和她其实一直想生出你这样的一个女儿结果却生出了他,弄得少臣那顿饭都差点吃不下。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现在少臣在家里走路时都绕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也不知哪年哪月还能再见到。” 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安若还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去机场送行,看来是躲不掉了。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个精致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好听。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她把小狗举到脸颊旁。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他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安若教育她。
“我是当着叔叔面说的,可他一点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很怕陌生人。”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家里有很多你的照片,你和叔叔在一起,我经常看到。”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抱一抱嘛,你不抱它,它会伤心的。”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蹭啊蹭地就蹭上了安若的腿和肚子,所触之处,软绵绵的一团,而她的手则已经感觉到了聪聪湿热的呼吸,它还伸了舌头想舔她。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
她有一次曾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如果此时在场,一定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的脸此时应该已经变绿了吧?
“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像叔叔一样抱着我转圈圈。”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
她的话音刚落,阿愚已经钻进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小手抓着她的胸口,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的味道跟妈妈的味道不一样,不过都好香呀。”
沈安若只感到怀里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扭来扭去,娇娇嫩嫩,柔若无骨,捏不得,推不得,出了一身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刚才竟然觉得阿愚像小天使,现在才发现这分明是一个小魔鬼。更严重的是,她感觉到自己脚下也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蹭她,热乎乎的舌头已经舔到了她的脚背上,一下又一下。肯定是聪聪!她惊得几乎要一脚踢出去。安若欲哭无泪,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里简直是她的人间地狱,拜托,谁来救救她,她一定铭记在心,感激三生。
诚心的祈祷偶尔也会显灵,只过了片刻,黏在她脚上滴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又几秒钟后,连阿愚都被人捏着脖子给扯开。
沈安若惊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揉皱的衣服和头发,深呼吸几下,恢复镇定的情绪,才抬头望向她的救命恩人。奇怪了,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机场,为什么又回来了?
程少臣看了她一眼,表情有几分复杂,又别开眼,看向阿愚。那场面其实有点搞笑,他一只手抱着阿愚,另一只手提着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知道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个小魔鬼的领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吗?”
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道:“程浅语。”
聪明的小孩立即就明白了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地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根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叔叔乖,你也来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就像聪聪刚才舔安若一样,把口水一下下都舔到了他的脸上。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之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安若和那一家子人一起去了机场。她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可其实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阿愚都受了离别氛围的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代,安若坐上了程少臣的车。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至于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前方的小陈也受不了车内的这一团安静,申请要听歌。他打开音响,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音响足够好,仿佛歌者就在耳畔。一首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张?”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没发觉自己喊错了称呼。
沈安若慢慢地靠回椅背,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也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在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得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疲劳驾驶危险,还是直接送你回家,把钥匙给小陈,让他一会儿把车给你送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也没消化掉。她已经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遥遥无期。那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长成大姑娘,而自己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小体积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有, My Cup of 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直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一杯清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一直听下去:《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还有《小宝贝》和《晚安》,真是特别的应景,就像专门为他们俩创作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