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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芳的父母的证词, 林芳跟马勇已经决定结婚, 连酒店都定好了, 就在明年的十一, 现在正在装修房子......”周明详细的跟郑西宁介绍了一下两个人的情况。
“那栋正在装修的房子我看过了房产证,名字是林芳的, 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在房产局查到马勇的消息的原因......”周明啧啧称奇。
本来林芳的父母是很不喜欢马勇的,觉得这个年轻人给人的感觉不太好,太过阴沉。可是谁叫女儿喜欢呢?而且对方对女儿也是一心一意, 连房子都只写了女儿的名字, 所以在林芳的软磨硬泡之下也就同意了这门婚事, 哪想到刚定下来结婚不久女儿就失踪了呢?就连未来的女婿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这个时候他们才反应过来,马勇从来没跟他们介绍过自己的父母, 他们只知道这小伙子在电子街有一家自己的店铺,剩下的, 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也就是说, 他们现在连联系对方的父母问个明白都做不到!所以最后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了警察身上, 指望着他们能够找到自己的女儿。可是女儿失踪都这么长时间了, 而且刚开始他们以为林芳是跟马勇在一起错过了报案的黄金时间, 现在找起来就更困难了。
基本上,如果不是因为6·13碎尸案中有林芳身影的出现, 北区警局这边死命的查找线索的话, 这件案子很可能最后就会像很多失踪案件那样成为一件悬案。
“......你说这对父母是有多心大?居然连房子是男方付的首付却只写着女方的名字这种事情都不怀疑?谈恋爱到现在对方的家里情况一问三不知, 我简直都服了他们了!”电话那边传来周明的吐槽声。
他真是很难理解这对父母的心态, 现在的这个社会, 这么浮躁,哪还有以前的淳朴?而且国家的传统一般是男方买房,女方装修跟家电,这种情况在《婚姻法》修改之前还能在两个人结婚一定期限之后算作共同财产,可是在《婚姻法》修改之后就变成了以房产证为准了,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男女,在结婚上面大多数都会防着对方一手,在房子上面斤斤计较。
就比如说他堂妹,本来跟男朋友都快要结婚了,结果两个人在房子上面谈崩了。男方付首付,要求他堂妹承担共同贷款跟房子的装修和家电,然后因为钱是父母出的,所以名字也要写父母的。堂妹一听简直炸裂,直接不同意,给出了另外一个方案。她全款买房,不用对方承担贷款,只要负责装修跟家电就好,同样的,钱是她自己出的,所以名字也写她自己。但是很可惜,这种条件人家男方不同意,这么一折腾的结果就是两个人分手了,从此之后再也不见。
这种情况现在的社会简直太常见了,林芳的父母为什么会以为自己的女儿就真的能够例外?能够在电子街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开家店铺,生意还算是不错,即使是跟人合伙,马勇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真的会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失去理智?
滨城这地方的房价可不便宜,升成了直辖市之后就更贵了,他查了一下他们买房子的地方,价格都破两万了啊。
郑西宁抽了抽嘴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周明的吐槽。
到目前为止,他的每次恋情都是还没进行到谈婚论嫁这一步就夭折了,所以真是没办法体会这种感觉。
没办法,郑队长心里苦啊!每段感情刚开始的时候都不错,毕竟是拆N代,长得好看,自己也有能力,年纪轻轻就是刑警支队长,前途可期,还是公务员铁饭碗。这种条件的男人,虽然比不上什么大富豪大明星之类的,可是相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但问题也在于他的工作,动不动的就因为案件的原因不在家,有时候还要跨省执法,十天半个月的不在家简直是太正常不过,陪女朋友吃饭逛街那就更是要看运气,没案子的时候天天陪着都行,有案子的话,那就.......
说不好听的,人家妹纸也是有脾气的,男朋友一打电话就是在工作,在忙,出来吃个饭临时被叫走也是常事,谁心里面还没住个小公主啊?
“你心里面根本就不在乎我,分手吧。”
“我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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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芳的父母的证词, 林芳跟马勇已经决定结婚, 连酒店都定好了, 就在明年的十一, 现在正在装修房子......”周明详细的跟郑西宁介绍了一下两个人的情况。
“那栋正在装修的房子我看过了房产证,名字是林芳的, 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在房产局查到马勇的消息的原因......”周明啧啧称奇。
本来林芳的父母是很不喜欢马勇的,觉得这个年轻人给人的感觉不太好,太过阴沉。可是谁叫女儿喜欢呢?而且对方对女儿也是一心一意, 连房子都只写了女儿的名字, 所以在林芳的软磨硬泡之下也就同意了这门婚事, 哪想到刚定下来结婚不久女儿就失踪了呢?就连未来的女婿的电话也打不通了。
这个时候他们才反应过来,马勇从来没跟他们介绍过自己的父母, 他们只知道这小伙子在电子街有一家自己的店铺,剩下的, 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也就是说, 他们现在连联系对方的父母问个明白都做不到!所以最后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了警察身上, 指望着他们能够找到自己的女儿。可是女儿失踪都这么长时间了, 而且刚开始他们以为林芳是跟马勇在一起错过了报案的黄金时间, 现在找起来就更困难了。
基本上,如果不是因为6·13碎尸案中有林芳身影的出现, 北区警局这边死命的查找线索的话, 这件案子很可能最后就会像很多失踪案件那样成为一件悬案。
“......你说这对父母是有多心大?居然连房子是男方付的首付却只写着女方的名字这种事情都不怀疑?谈恋爱到现在对方的家里情况一问三不知, 我简直都服了他们了!”电话那边传来周明的吐槽声。
他真是很难理解这对父母的心态, 现在的这个社会, 这么浮躁,哪还有以前的淳朴?而且国家的传统一般是男方买房,女方装修跟家电,这种情况在《婚姻法》修改之前还能在两个人结婚一定期限之后算作共同财产,可是在《婚姻法》修改之后就变成了以房产证为准了,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男女,在结婚上面大多数都会防着对方一手,在房子上面斤斤计较。
就比如说他堂妹,本来跟男朋友都快要结婚了,结果两个人在房子上面谈崩了。男方付首付,要求他堂妹承担共同贷款跟房子的装修和家电,然后因为钱是父母出的,所以名字也要写父母的。堂妹一听简直炸裂,直接不同意,给出了另外一个方案。她全款买房,不用对方承担贷款,只要负责装修跟家电就好,同样的,钱是她自己出的,所以名字也写她自己。但是很可惜,这种条件人家男方不同意,这么一折腾的结果就是两个人分手了,从此之后再也不见。
这种情况现在的社会简直太常见了,林芳的父母为什么会以为自己的女儿就真的能够例外?能够在电子街那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开家店铺,生意还算是不错,即使是跟人合伙,马勇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真的会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失去理智?
滨城这地方的房价可不便宜,升成了直辖市之后就更贵了,他查了一下他们买房子的地方,价格都破两万了啊。
郑西宁抽了抽嘴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周明的吐槽。
到目前为止,他的每次恋情都是还没进行到谈婚论嫁这一步就夭折了,所以真是没办法体会这种感觉。
没办法,郑队长心里苦啊!每段感情刚开始的时候都不错,毕竟是拆N代,长得好看,自己也有能力,年纪轻轻就是刑警支队长,前途可期,还是公务员铁饭碗。这种条件的男人,虽然比不上什么大富豪大明星之类的,可是相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但问题也在于他的工作,动不动的就因为案件的原因不在家,有时候还要跨省执法,十天半个月的不在家简直是太正常不过,陪女朋友吃饭逛街那就更是要看运气,没案子的时候天天陪着都行,有案子的话,那就.......
说不好听的,人家妹纸也是有脾气的,男朋友一打电话就是在工作,在忙,出来吃个饭临时被叫走也是常事,谁心里面还没住个小公主啊?
“你心里面根本就不在乎我,分手吧。”
“我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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